5月27日晚间,距离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已过去2个月时间的亚太药业(002370),突然因为2020年年报遭深圳交易所问询。《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记者注意到,深交所除了对公司经营情况、业绩进行了问询外,还对仍在失控的子公司上海高峰也着重关注,并因失控事项对公司称“不存在重大或重要内控缺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产生质疑。
今年3月26日,公司披露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显示,公司不存在重大或重要内控缺陷,但截至报告期末,子公司上海新高峰仍处于失控状态,同时因上海新高峰虚增收入和成本被行政处罚。两个月后的现在,深交所下达年报问询函,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质疑。《年报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认定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或重要内控缺陷的原因,以及相关自我评价是否准确。
2015年底,亚太药业收购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新高峰成为亚太药业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然而2019年四季度,公司对收购标的上海新高峰及其下属子公司就失去控制,并经证监会查实,上海新高峰2016 年-2018年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情形。今年4月2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就上海新高峰违规事项对公司及相关责任方进行处罚,基于已下达处罚,凡在2017年4月22日至2019年12月24日期间买入亚太药业(或亚药转债128062)并在2019年12月24日晚间依然持有的投资者或具备索赔资格。据证监会查实,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上海新高峰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安徽贤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咏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临西循健康咨询有限公司、乐清迈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三和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海安葛莱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昊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五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茁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文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武汉光谷临床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科临医学研究管理有限公司、乐清市医临健康医疗基金会等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2016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0053.27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470.9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351.73万元。2017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7608.24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0186.0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370.78万元。2018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7731.65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0817.3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687.03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财务数据纳入亚太药业合并报表后,导致亚太药业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基于上述违规事项,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参与《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组织的索赔。另外上海新高峰的虚增情况经会计差错追溯更正后,上海新高峰2015年至2018年实现净利润累计数35047.23万元,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71.51%,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补偿协议》约定,交易对方需以现金方式对亚太药业进行业绩补偿,应补偿现金数为25638.04万元。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上海新高峰失控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司采取的措施;以及相关承诺义务人是否具备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意愿和能力,公司如何督促。除此之外,根据2020年业绩报告,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主营产品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以及公司拟采取改善和提升主营业务经营能力的具体措施,并请年审会计师就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补充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但销售费用上升,特别是市场推广费用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公司营业收入下降但应收账款余额增幅较大的原因、说明信用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另外就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32.99%公司股份全部被冻结或质押,并陆续被拍卖,期未清偿债务逾8亿元,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债务压力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上市公司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违规担保或资金占用;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否可能变更的情况等。年报显示,2019 年、2020 年亚太药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09亿元、5.15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9.4亿元、-1.43亿元,连续两年为负。
(文章来源:金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