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光大银行在公告中披露,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以及相关事项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光大理财)引入境外优秀资产管理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如光大理财引入一名战略投资者,该战略投资者认购光大理财新增注册资本后持股比例不超过15%;如引入两名战略投资者,该等战略投资者认购光大理财新增注册资本后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20%。光大理财通过符合规定的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投资方后,增资价格与意向投资方协商确定或以投资方遴选的结果为准。
董事会授权本行管理层在上述事项范围内根据有关监管规定,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决定光大理财引入战略投资者相关事项。
(文章来源: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