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方始终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一直在为恢复上诉机构运转不懈努力。 ]
[ 此前商务部发言人高峰曾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上诉机构瘫痪后,中国和欧盟等119个成员提出提案,要求立即启动上诉机构成员遴选。同时,中国联合欧盟等42个成员提交上诉机构改革提案,积极参与WTO磋商,为启动遴选创造条件。 ]
最新的七国贸易部长会议公报透露出两点重要信息:在世贸组织(WTO)改革方面,G7仍未在重启WTO争端解决机制下上诉机构的问题上达成共识,在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方面,G7更倾向于支持自愿转让疫苗技术的方式,全文都未提及“豁免”二字。
这与近期WTO内部一系列会议与此前召开的二十国(G20)全球健康峰会上的讨论结果有着高度重复性。不过G20和G7中都有支持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的美方参与。
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全球卫生高级研究员、西东大学(Seton Hall University)外交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暨全球卫生问题研究中心主任黄严忠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美国政府支持知识产权豁免,但这并不能说明美国放弃疫苗专利。因为只是动动口舌的话,实际对它来说并没有太大的损失。”
上诉机构僵局难破
G7由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和加拿大组成。在当地时间5月28日发布的G7贸易部长公报中,G7各方表示强烈支持WTO总干事为WTO现代化所做的努力,欢迎通G20 和WTO各方在这项工作上的进一步合作,在WTO改革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并确保WTO第 12 届部长级会议(MC12)取得各方所期望的切实成果。
不过,在谈到具体问题时,公报的用词就开始谨慎。
在谈到WTO争端解决机制问题时,G7贸易部长公报显示:“我们就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进行了坦率和建设性的讨论,并承诺在 10 月份的会议之前继续讨论。”
实际上,在同天(28日)召开的WTO争端解决机制例会上,美方再次表示无法开启上诉机构甄选新法官的程序。
争端解决机制是WTO的核心支柱之一,被称为“WTO皇冠上的明珠”,对于WTO履行职能具有关键作用。
由于美方持续阻挠上诉机构大法官遴选,自2019年12月11日起,本应由7名成员组成的WTO上诉机构仅剩1人,无法审理案件,上诉机构陷入瘫痪。
2020年11月30日,上诉机构最后一名成员正式期满卸任。至此,上诉机构成员全部离任。上诉机构瘫痪影响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正常运转,对多边贸易体制造成了沉重打击。
第一财经记者从权威渠道获知,28日,墨西哥代表121个成员方发言,并表示要再次开启上诉机构的法官甄选程序。
墨西哥代表表示,目前提交提案的成员人数众多,反映了对上诉机构当前局势的共同担忧,该局势严重影响了整个 WTO 争端解决机制,也违背了各成员方的最佳利益。
当日,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有近20名成员方发言,并重申要尽快解决任命新成员的僵局,以及重新建立一个正常运作的上诉机构的重要性。
其中,有许多代表还将这种两级争端解决系统——专家组和上诉阶段描述为多边贸易体系的核心部分。一些人说,缺乏一个正常运作的上诉机构损害了所有成员的权利。
欧盟代表表示,WTO改革最紧迫的领域是为恢复两级争端解决机制找到商定基础,并着手任命上诉机构成员。
中方代表则表示,在不恢复两级争端解决机制的情况下,WTO能够成功改革是不可想象的。
美国代表则表示无法支持拟议中的决定。美方继续对上诉机构存在系统性担忧,且在过去 16 年中在多个主管部门中对此进行了解释。美方代表表示期待与成员就这些担忧进行进一步讨论。
在近期以视频方式参加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时,WTO总干事奥孔乔-伊维拉曾简略谈到了该问题,她表示“争端解决机制已经瘫痪了,我们希望与美国和其他成员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
中方始终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一直在为恢复上诉机构运转不懈努力。
此前商务部发言人高峰曾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上诉机构瘫痪后,中国和欧盟等119个成员提出提案,要求立即启动上诉机构成员遴选。同时,中国联合欧盟等42个成员提交上诉机构改革提案,积极参与WTO磋商,为启动遴选创造条件。
仅支持疫苗技术自愿转让
在此次G7贸易部长会议中,疫情与贸易以及健康与贸易成为了核心问题,在公报中,G7也使用了较大篇幅来讨论贸易与疫苗之间的关系。
该公报表示,“作为G7将团结在一起,尽快向世界各地尽可能多的人提供尽可能多的安全有效的疫苗。”
在支持WTO工作,以确定扩大全球疫苗生产和分销的解决方案方面,G7贸易部长公报显示,G7将“与行业、新冠疫苗实施计划(COVAX) 制造工作组等方面合作,扩大产能并参与前瞻性供应规划,以加快全球疫苗接种计划的进展”。
“我们欢迎 G7 外交和发展部长在公平准入和合作声明中做出的承诺,即在许可、技术和专有技术转让、合同制造、透明度和数据共享、公私成本和风险分担等方面,在自愿和共同商定的条件下支持生产推动者。我们还支持在生产基地多样化方面的战略投资,与行业、国际组织、区域机构和其他政府合作,以有效定位资金。”该公报显示,“我们支持在疫情关键商品和疫苗及其组件的制造过程中,构造开放、多样化、安全和有弹性的供应链。”
同时,该公报还重申将依据《WTO贸易便利化协定》,减少边境和沿途运输路线的不必要障碍,为安全有效地运送医疗、药品和必需品作出重要贡献。
值得指出的是,G7这一表态同刚刚结束的G20全球健康峰会中的讨论结果相似,即各方并未能在新冠疫苗专利豁免方面达成共识,最终的宣言仅为主张“自愿分享专利许可证”和“消除出口障碍”。
第一财经记者从权威渠道获知,目前WTO中超过60个成员方已经共同提交了一份修订后的有关豁免新冠疫苗知识产权的草案案文。
据记者梳理,目前这份编号为IP/C/W/669/Rev.1的文件,在此前2020年10月1日的版本上做出了以下两大修改和澄清:第一,更加明确了该提议的豁免范围;第二,明确了豁免有效期为最少三年。
值得关注的是,明确的豁免范围不仅包括新冠疫苗,具体而言,该草案提议的豁免范围为“卫生产品和技术”,其中包括“诊断、治疗、疫苗、医疗设备、个人防护设备及其材料或组件以及其预防、治疗或控制疫情的制造方法和手段。”
5月21日,在全球健康峰会上,中方表示支持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峰会结束后,外交部副部长马朝旭表示,中国已宣布支持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也支持WTO等国际机构早日就此作出决定。中国倡议设立疫苗合作国际论坛,由疫苗生产研发国家、企业、利益攸关方一道探讨如何推进全球疫苗公平合理分配。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6月8~9日,WTO将举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理事会会议对豁免疫苗专利问题进行进一步讨论。
(第一财经记者高雅对本文亦有贡献)
(李佳佳 HN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