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签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下称《规定》),这是教育部第一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制定专门规章。
《规定》提出,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常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规定》禁止学校、教师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但是要求学校采取措施,便利家长知道学生的成绩等学业信息。
《规定》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今天,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专章对学校保护作出规定。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表示,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新要求相比,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对保护职责认识不全面、相关制度可操作性不强、保护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迫切需要研制《规定》,细化落实上位法要求,系统整合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效能。
据了解,《规定》共8章、63条、近9000字,重点围绕“谁来保护”“保护什么”“如何保护”等问题,系统构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制度体系。
(董云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