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115亿元财务造假退市背后:曾试图“最后一搏” 尚未结案被起诉类案件达472起

财经
2021
06/01
22:3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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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清代名剧《桃花扇》中的这句经典名言,用来形容此时的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较为贴切。

5月31日,昔日备受关注的白马股康得新正式从深交所退市。在退市的前一个交易日,其市值蒸发99%,股价仅剩2毛。

从2010年上市到2021年退市,因财务造假轰动整个资本市场的康得新,终于退出了A股的舞台。

康得新115亿元财务造假退市背后:曾试图“最后一搏” 尚未结案被起诉类案件达472起

4年累计虚增利润超百亿元

成立于2001年的康得新,公司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以新材料、智能显示、碳纤维为主营业务,聚焦消费、交通、新兴行业、新能源、医疗、智慧城市和智慧生活等六大核心市场。

在其官方网站,康得新这样描述:作为一家材料高科技企业,公司致力于“打造先进高分子材料平台”,打造围绕新材料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服务商的平台体系。

2010年,康得新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依靠资本市场,康得新逐步成为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

高峰时期,康得新的股价达到26.78元/股,市值达到948亿元。并入选《福布斯》杂志2017年度“全球最具创新力企业”,也是当年度全球唯一入选材料企业。

根据其公布的财务数据,2017年营收117.9亿元,净利润24.74亿元;2018年营收91.5亿元,净利润2.8亿元。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的货币资金为153.2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4.71%。

然而,2019年1月15日,康得新突然发布公告称,发行总额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已构成实质违约。2019年1月21日,其第二期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同样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

货币资金153.2亿元,居然不能按期兑付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这种反常现象,当时就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0年9月22日,证监会对康得新(彼时称*ST康得)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作出正式行政处罚。

公告披露,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采购、生产、研发、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导致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22.43亿元、29.43亿元、39.08亿元、24.36亿元,累计虚增利润115.3亿元,系A股史上利润造假最多的公司。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康得新对2015年至2018年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2021年2月28日,康得新披露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2015年至2018年更正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4.81亿元、-17.55亿元、-24.60亿元、-23.57亿元,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康得新115亿元财务造假退市背后:曾试图“最后一搏” 尚未结案被起诉类案件达472起

尚未结案被起诉类案件472起

累计涉及影响金额117.4亿元

伴随着康得新的退市,其各种官司也接踵而至。

截至2021年4月21日,康得新尚未结案被起诉类案件共472起,其中被诉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59件、1000万元以上的82件、劳动纠纷128件、其他小额诉讼262件。累计涉及影响金额117374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计净资产比例为约125.49%。

在起诉康得新的企业中,有基金管理公司、银行、证券机构、合作商,其中包括国外企业。而康得新也多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其一季报,康得新的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累计持股3.87亿股,占总股本的10.93%,均处于被冻结状态。此外,381457204股处于被质押的状态。

对此,康得新表示,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协调,与法院、申请人积极协商,争取早日妥善处理上述诉讼事项,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减轻因债务违约对公司、债权人和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作为前述违法事实的领导、策划、组织者,公司实控人钟玉目前已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于2019年12月被逮捕。

现如今的康得新已无力应付各种起诉、违约与赔偿。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1.0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亏损32.05亿元。

2021年第一季度,康得新营业收入3.4亿元,净利润为亏损2.8亿元。总资产为80.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6.4亿元。

在深交所做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康得新还曾试图“最后一搏”,但终未幸免退市命运。

4月9日,康得新向深交所提交了复核申请材料。4月23日,深交所召开上诉复核委员会复核会议,对复核申请事项进行审议。5月27日,深交所复核结果显示,仍维持对康得新做出的终止上市决定。

截至5月28日收盘,康得新股价下跌4.76%,股价仅剩0.2元,总市值为7.1亿元,市值较高峰时期下跌了99%。

第三大股东减持离场

证监会、深交所支持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当退市已成定局,许多投资者开始退场。

5月27日,康得新公告称,其前第三大股东浙江中泰创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泰创赢”)已分别于2021年5月25日通过集中交易方式减持8738.37万股、2021年5月26日通过集中交易方式减持1.86亿股,合计减持公司股票2.74亿股,占康得新总股本的比例为7.75%。减持后,中泰创赢不再持有康得新股票。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康得新股东户数为13.31万户,户均持股市值9万元。其中,机构持股数量为10.3亿股,合计持股比例超30%。

深交所此前指出,康得新终止上市、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其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基本权利不会变化,应当及时向股东提供公司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资产重组、股权变化等重大信息。

同时,深交所还强调,投资者可以通过单独诉讼、共同诉讼、申请适用示范判决机制、普通代表人诉讼及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司法途径,依法向康得新及相关责任人主张民事赔偿;投资者保护机构也可以通过支持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等方式积极发挥作用,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新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退市过程中,我们将始终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考虑,尽最大努力帮助投资者挽回损失。”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此前表示,“我会积极支持康得新投资者通过单独诉讼、共同诉讼、申请适用示范判决机制、普通代表人诉讼及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依法适时启动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并提供其他相应法律服务。”

5月31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康得新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骗购外汇罪,钟玉、徐曙、王瑜等人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骗购外汇罪等,依法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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