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日,在由第一财经承办的2021浦江创新论坛系列专题论坛“数字化时代的金融变革”上,来自研究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的多位业内人士就当前金融科技的发展情况、金融科技监管的重心、中国版“监管沙盒”的进程、数据的安全使用等方面展开了热烈讨论。 ]
[ 如今,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已覆盖北京、上海、成都、广州、深圳等9个城市。 ]
[ 截至2月末,已产生了86个项目进入沙盒测试。其中,上海已有16个“监管沙盒”的项目。 ]
疫情影响下,金融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拥抱着数字化,金融科技逐步成为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助推器”。与此同时,面对金融科技带来的新业态、新场景等,监管也在加速创新,相关部门已推出一系列措施。
6月2日,在由第一财经承办的2021浦江创新论坛系列专题论坛“数字化时代的金融变革”上,来自研究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的多位业内人士就当前金融科技的发展情况、金融科技监管的重心、中国版“监管沙盒”的进程、数据的安全使用等方面展开了热烈讨论。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执行理事、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屠光绍在会上表示,若想对金融科技进行有效监管,首先要明确监管原则,要有针对性、适当性和持续性;其次要健全监管体系;再者要完善监管方式,优化监管路径。
金融科技监管的三大重点
随着金融科技步入新的发展阶段,配套的监管措施也需完善,当前金融科技监管已成为一大热词,备受业内人士关注。
在致辞时,第一财经总编辑杨宇东就提到,金融科技的突飞猛进加速了监管创新,如今,“监管沙盒”试点一年有余,试点区域扩大到9个,参与主体也从传统持牌金融机构,不断扩围到科技公司、第三方支付及研究型机构。
在杨宇东看来,金融科技发展的本质是自上而下地驱动,即从监管部门到金融机构、科技公司以及研究人员等,因此金融科技监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协调好包括监管在内的多方主体,才能更好推动金融科技的进步。
至于监管的方式,业内的共识在于,不能用过去传统的监管体系来进行现代金融科技的监管。毕竟受金融科技的重大冲击,传统金融机构的金融业态、金融产品、金融功能正加速革新,对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屠光绍认为,金融科技的监管重心主要在于三方面。一是公平竞争,这就要求规范科技公司金融化,防范监管套利;严管金融科技公司头部化,避免大者通吃;防止头部公司的垄断化,抑制隐性规则。
“这里面主要是涉及一些大的头部金融公司,比如有数据优势、网络优势、综合优势的公司。优势是好事,市场经济发展过程当中不断培养企业的优势,这个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利用这个优势,大者通吃,可能对这个头部化的效益就要严格关注,这也会影响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屠光绍说道。
公平竞争之外,还要防范风险。屠光绍表示,防范化解风险是金融稳定的重要支撑,要关注金融科技带来的新的风险领域、新的风险主体以及新的风险特征,如新的风险来源、不同业态之间的风险传播、金融风险的集聚状态等。
此外,消费者保护也是金融科技监管的一大重心。实际上,“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金融监管的核心目标,传统的金融方式曾谈到过如何保护投资者权益,但有了金融科技的运用,对于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也有了新的要求。”屠光绍说道,主要包括数据安全、隐私保护以及行为合规等。
“监管沙盒”有序扩容
金融科技监管推进过程中,一大创新就在于中国版“监管沙盒”的出现。2019年底,央行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即中国版“监管沙盒”,在北京首先试点,随后稳步向其他地方推进。
如今,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已覆盖北京、上海、成都、广州、深圳等9个城市,截至2月末,已产生了86个项目进入沙盒测试。其中,上海已有16个“监管沙盒”项目。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联席院长李峰对上海“监管沙盒”项目进行了概括。他称,从参与主体来看,16个项目中,银行参与的达15个,但并不全部是银行自身参与的,很多是与金融科技公司联合申报参与的,体现了金融科技生态的丰富性。
另从应用场景来看,李峰表示,普惠金融特色十分鲜明,一方面,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为个人及小微企业商户做授信;另一方面,通过区块链等手段,开展供应链金融,将核心企业的信用传递给上下游企业。
在业内人士看来,中国版“监管沙盒”作为金融数字化和金融科技创新的重要协同机制,在提升监管质效、促进金融创新、改善金融服务等方面已取得良好成效。未来还有望在目标、实施和应用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拓展。
针对“监管沙盒”的发展方向,李峰表示,目前相关项目较偏向于技术和流程方面,未来应更多向业务场景落实;同时,继续保持科技公司的参与度;另外,考虑到项目审批涉及不同的条线,也应允许其他监管机构进行“监管沙盒”的审批;在推进“监管沙盒”的同时,继续加深底层标准的制定。
冰鉴科技创始人顾凌云也对记者称,希望未来随着“监管沙盒”项目越来越多,相关部门能够允许一些本身不涉足于金融核心业务,但是从事科技工作的公司独立申请,这一定程度上也将有利于“监管沙盒”的多样化;此外,要明确项目“出盒”的意义,“出盒”后究竟以什么样的形式确定新技术的监管边界,比如是否可以小范围发放一个牌照,允许运营主体在特定场景开展业务等。
要兼顾数据使用与安全保护
金融科技监管方面,对于数据的监管是一大挑战,比如数据采集、评估标准、合规原则等等,基于此,如何平衡数据使用与安全保护之间的关系,成为当前热议的话题。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周跃峰在论坛上直言:“在金融行业中,数据安全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在今天,我们已越来越习惯于用手机、电脑进行所有金融业务操作,人们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数据存在那里,自然就是安全的,要反过来多想想,在这个过程中有很多挑战。”
他还称,数据安全的存在意义是保证数据在全生命周期得到妥善保护,最终实现价值变现并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我们身处于一个高度信息化的社会,如果企业、机构对数据没有采取保护,无异于是一种“自杀”行为。
金融壹账通零售金融CEO秦政也表示,作为企业,数据使用的前提是不能触碰监管合规这一红线;其次,不能一味追求价值最大化,而是要从客户的角度了解客户真正需要的服务,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秦政进一步介绍了为金融机构赋能的五个方面,分别是,提高客户体验,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客户效率;控制风险,比如操作风险等;提升客户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他认为,目前在提高效率和风控方面,仍待完善,需要金融科技的进一步发展。
李峰则称,关于数据安全使用的问题由来已久,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从监管角度明确一个基本态度,即是正面清单还是负面清单的态度。“建议在某些不涉及极端隐私的情况下,可采用负面清单的制度鼓励一些创新,同时通过某些指引或者相对清晰的规则从宏观上把握这个事情。”他说道。
(李佳佳 HN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