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印发《2020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估情况的通报》,济宁银行获评“2020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A+级单位”,成为全市金融机构三家A+级单位之一。
济宁银行历来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完善消保工作体系,开展各项消保活动,提升金融服务质量,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认真组织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电信诈骗等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各营业网点针对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不同形式的公益性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增强金融风险意识。
二是强化消保审核,加强全流程管理。充分考虑客户金融消费需求和习惯,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理念融入产品研发全过程,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获得性。同时加大对金融产品及营销推介行为的管理审核,确保营销推介活动全面、准确地描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真实状况,严防误导、夸大、虚假、隐瞒等行为发生。
三是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消保运行机制。先后制定下发《济宁银行2020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济宁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济宁银行监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履职监督办法》等文件,通过完善的消费者保护工作制度体系,促进消保工作常态化运行。
下步,济宁银行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工作的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为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生态环境做出新的努力。
(曹言言 HA008)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合作供稿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