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出,“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对此,地产经济学家邓浩志认为,土地出让金在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的可支配收入中占比非常高,如果在当下将土地出让金收归中央,很多城市将面临运作困难,公务员的工资、城市建设可能都会陷入困难。所以不能说替代就能替代的,说收回就能收回。
除非有新的收入来源能替代土地出让金,这个来源有可能是房地产税。
但是目前房地产税的进展还在比较初级的阶段,没有看到草案,也没有进入立法程序,虽然目前房地产税开征的障碍在逐步扫清的过程中,但房地产税是一个庞大且复杂的工程,是不可能在短期内征收的。
即便是最后开征了,房地产税能否完全替代土地出让金也还需要实践的检验,要从实际征收的效果来评估,最终能够长期维持和完全替代了,土地出让金才有可能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常丹丹 HO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