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对中信证券(600030,股吧)(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邹平黛溪三路营业部四名员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邹平黛溪三路营业部从业人员张涛、刘爱萍、孙春燕和王立平在销售“江苏高投掘金一号新三板投资基金”业务中分别存在以下一项或多项问题:一是未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风险;二是向投资者承诺收益;三是私自组织投资者汇集资金至指定客户名下购买该基金;四是未落实客户实名制管理要求。
山东监管局认为,上述行为反映出四名员工合规意识淡薄,执业行为不规范,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之规定。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张涛、刘爱萍、孙春燕和王立平等4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赵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