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生活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决定对宜华生活责令改正,给与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的罚款;拟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喜给予警告,并处以930万元的罚款。证监会还拟对刘绍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该案充分彰显了新证券法的威力。”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表示,新证券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公司2019年年报于2020年3月1日之后披露,因此该部分违法行为适用了新证券法进行处罚。对宜华生活的处罚综合了新证券法、原证券法。从处罚数额来看,新证券法更加彰显威力。该案的财务造假情节比较严重,可能会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2016-2019年定期报告
存在严重虚假记载
关于宜华生活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公司公告并没有说明相关情况,但在今年1月29日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监管部门人士透露,经初步查实,宜华生活2016至2019年定期报告存在严重虚假记载。一是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增销售额等方式虚增利润20余亿元;二是通过伪造银行单据等方式虚增银行存款80余亿元;三是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资金往来300余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A股首批无退市整理期企业,“见证历史”的宜华生活已于今年3月22日摘牌。此前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摘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0.52元。
相关当事人
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宜华生活公告称,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决定对宜华生活责令改正,给与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的罚款;对刘绍喜给予警告,并处以930万元的罚款;对刘壮超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的罚款;对万顺武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周天谋、刘伟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的罚款;并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处以不同程度罚款。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据公开资料,相关当事人在宜华生活的职务如下:
刘绍喜:实际控制人
刘壮超:董事长
万顺武:董事、总经理
周天谋:董事、财务总监
刘伟宏: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维咏:监事会主席
黄国安:董事、副总经理
陈义文:会计主管人员
王克、刘国武、孙德林:独立董事
陈楚然、王四中:监事
黄泽群:副总经理
谢春松:副总经理兼审计部总监
此外,证监会拟决定对刘绍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刘壮超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万顺武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周天谋、刘伟宏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严打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
证监会1月29日通报宜华生活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调查情况时指出,下一步,围绕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证监会将继续加大对资本市场欺诈、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塑造市场良好生态,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此外,证监会新闻发言人3月12日就康得新退市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证监会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坚决依法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积极塑造良性市场生态,这是对投资者最有效、最有力、最根本的保护举措。
证监会强调,强化退市监管力度,坚持应退尽退,对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公司坚决出清,打击退市过程中伴生的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机构和个人加大追责力度。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