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佳兆业集团发布发行额外2023年到期的2.8亿美元9.75%优先票据,并与 2023年到期7亿美元9.75%优先票据合并形成单一系列的公告。
根据公告,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保人与瑞信、德意志银行、国泰君安国际、瑞银、中银国际、民银资本、中信银行(601998,股吧)(国际)、海通国际、汇丰、金利丰证券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佳兆业金融集团、富昌证券有限公司及鸿昇证券有限公司就本次发行订立购买协议。
公告显示,额外票据的发行价将为额外票据本金额的101.696%,加上自2021年3月28日(包括该日)起直至2021年6月16日(不包括该日)的应计利息。
对于进行额外票据发行,佳兆业在公告中表示,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而其附属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物业发展、物业投资及物业管理、酒店及餐饮业务、戏院、百货店及文化中心业务以及水路客货运业务。公司拟将额外票据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将于一年内到期的现有中长期离岸债务再融资。
(常丹丹 HO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