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晚间,中原证券发布公告,公司与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合煦智远”)及其股东于6月9日签署了《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中原证券有意向以增资等方式成为合煦智远的控股股东,拟持有合煦智远50%以上的股权。
公告显示,为完成拟议增资,中原证券可以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或指定的其他人员对合煦智远进行法律、财务、资产价值等尽职调查、审计等,合煦智远及其现有股东均应配合并有义务提供真实、详尽的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各方同意就拟议增资进行沟通并在各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另行签署正式的增资协议。
此外,中原证券可以根据法律、财务、评估调查的结果,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拟议增资及另行与合煦智远及其现有股东商议增资方案,如增资方案无法经中国证监会等主管机构审批通过或中原证券决定不进行本次拟议增资,则该意向协议自动终止。
中原证券表示,本次投资有利于延伸公司业务范围,提升公司财富管理能力,促进资管等核心业务发展,为公司广大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产品,显著增强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整体盈利能力。该意向性协议不会对公司2021年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中原证券提醒,协议仅为双方就投资合作的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果,属于意向性协议,尚需展开全面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及谈判。本次投资合作需各方交易主体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经国证监会等主管机构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合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