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机构“生前遗嘱”正式实施 这些机构须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

财经
2021
06/09
22:45
亚设网
分享

财联社(北京,记者 王宏 姜樊)讯,经过三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银保监会今日公布并正式实行《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银行保险等机构“生前遗嘱”正式制度化,有利于落实“自救为本”,前移风险关口。

在适用门槛上,《办法》规定,调整后表内外资产达到300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存款类金融机构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表内总资产达到200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保险(控股)集团和保险公司均应当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业内统计显示,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合计超过70家,保险机构达到26家。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银保机构设立“生前遗嘱”十分必要,为金融机构公众和监管之间构建了良性互动机制,也顺应了银行风险管理能力提升的要求,为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做足预案。同时,坚持“自救为本”的原则,顺应国际趋势。

同时兼顾“大而不能倒”和“小而容易倒”

银保监会方面表示,在《办法》的适用范围上,“大而不能倒”和“小而容易倒”都是恢复和处置计划所应考虑应对的“痛点”。

对于“大而不能倒”的情况,《办法》规定,调整后表内外资产达到300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存款类金融机构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表内总资产达到200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保险(控股)集团和保险公司均应当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上述数据均为集团并表数据,并表范围按照银保监会监管并表范围确定。

对于“小而容易倒”的情况,《办法》规定,监管部门可以基于业务特性、风险状况、外溢影响等因素,指定需要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的机构。对于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在适用上更加注重灵活性、针对性和匹配性,特别是注重机构的经营实际与监管资源情况。监管部门将分步、分批、分期明确应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的中小机构,酌情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中小机构还可以适当简化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具体要素,适当延长更新频率。

按照要求,有哪些保险机构和银行将入围?

“13精”相关负责人对财联社记者介绍,据不完全统计,包括泰康集团、平安集团、人保集团、国寿集团、太保集团、太平集团、中再集团、阳光集团、人保财险、平安产险、中再寿险、中国人寿(601628,股吧)、太保寿险、平安寿险、新华保险(601336,股吧)、泰康人寿、太平人寿、建信人寿、富德生命人寿、人保寿险、国华人寿、阳光人寿、中邮人寿、前海人寿、工银安盛人寿以及恒大人寿在内的26家保险公司符合条件。分别涉及寿险15家,集团公司8家,财险2家,再保险1家。

曾刚对财联社记者表示,按照《办法》规定,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杠杆率分母)达到300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商业银行均需制定恢复与处置计划,并未强调只有系统重要性银行才需要制定,实际上是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要求的延伸和补充,在这种标准下,满足条件的商业银行合计应该超过70家。

曾刚还指出,这主要是考虑部分中型银行的无序经营同样会给金融市场带来巨大冲击,如最近破产的包商银行,净资产已经达到-2000亿元,给债权人、交易对手、公众带来巨大的影响。此外,《办法》在附则中也要求:“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等关于恢复和处置计划的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也不排除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恢复与处置计划方面会面临更高的要求”,曾刚补充到。

坚持自救为本原则,顺应国际趋势

《办法》指出,恢复和处置计划应坚持自救为本原则,坚持使用银行保险机构自有资产、股东救助等市场化渠道筹集资金开展自救,自救资源应符合合格性和充足性要求。仅在自救无效且可能引发区域性与系统性风险、危及金融稳定时,方可由有关部门以成本最小化方式依法处置。

2011年以来,金融监管部门指导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平安集团制定和更新恢复和处置计划,并先后对信托公司、民营银行提出了全面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的监管要求。

曾刚指出,《办法》的出台,一是能构建商业银行、公众和监管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二是顺应了银行风险管理能力提升的要求;三是帮助银行更好认识和规划未来发展。

但曾刚也认为,恢复处置计划是一项综合化的系统化工程,对银行的业务流程、数据、系统等均有较高要求,在制定和应用过程中也会面临一系列挑战。其中涉及到数据的挑战方面,恢复处置计划中关键条线分析、内部依赖度分析均依赖于完整、精确的数据支持,对银行交易数据、风险数据、财务数据的维度、准确度和颗粒度提出了较高要求,部分数据治理较弱的银行可能会面临困难。此外,由于中国尚未经历完整经济周期,部分选项的测算缺乏历史数据的支持。

(李显杰 )

THE END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亚设网的观点和立场。

2.jpg

关于我们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