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健康6月14日晚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1)京仲裁字第1494号。裁决书驳回了马俊华要求长江医药投资“返还目标公司10,046,296股股份”的请求。
公告显示, 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马俊华提交的仲裁申请书,以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4日签订的《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中的仲裁条款,于2019年10月31日受理了因上述协议引起的争议仲裁案,编号为(2019)京仲案字第5640号。
长江健康表示,根据本案裁决,长江医药投资仍为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60%。公司已将应付股权转让款11,017.2958万元计入长期应付款,该项裁决结果不会影响公司损益;同时,公司在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中确认了未决诉讼/仲裁可能发生的费用累计38,823,546.29元,与本案的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合计25,021,354.48元多确认费用13,802,191.81元(暂计至2021年6月4日),本次仲裁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最终影响将依据仲裁裁决的实际履行情况而定,具体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为准。同时长江健康表示,长江医药投资提交的以马俊华、刘瑞环为被申请人的两起仲裁申请,目前一起已经有部分裁决结果,另一起也已经得到了受理。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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