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明确,办卡缴费概不退还、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等表述属于“霸王条款”,将被禁止出现在经营者制定的格式条款中。一旦违规,可能会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新京报讯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退费难问题备受各方关注。6月13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解决这一难题,北京市将出台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地方立法,制定完善各有关行业示范合同及行业规范。先期,北京市已在美发美容、体育健身行业推广《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设置7天“冷静期”,赋予消费者7日内单方撤销合同的权利。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等十几个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开展行业治理,着力健全监管制度体系。由北京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起草的《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5月28日起一个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有很多亮点,比如设7日“冷静期”,未用卡拟无条件全部退费;经营者停业注销提前30日告知,一次性“原路”退费;“预付费”将有存管银行,资金不得随意划转等。《意见》还明确,经营者制定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消费者须知等,不得包含以下“霸王条款”,如:办卡缴费概不退还;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等。一旦违规,可能会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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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美容、体育健身行业率先推出“7天冷静期”
美发美容、体育健身行业,一直是预付费消费的高发行业。针对美发美容行业存在的退费不顺畅等问题,3月份以来,北京市商务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在征求行业协会、相关企业和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共同起草了《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示范文本已于6月2日正式对外公布。
合同文本设置了经营者承诺、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履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履约保障措施,供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参考。明确了经营单位的经营场所租赁期限信息、调整营业时间、暂停营业、歇业、转让或注销等重要事项的告知义务,解决了前期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此外,设立了7天冷静期,赋予消费者7日内单方撤销合同的权利,防范消费者因不理性消费后出现的退费难问题。
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会长陈桂钦告诉新京报记者,新的合同文本有变化,是设立了7天的冷静期,有利于解决短时间办卡退费纠纷。协会也告诫企业,有义务告知消费者,有这样一个合同。
今年4月份,北京市体育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推行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在重要事项告知方面,健身场所若为租赁场所,企业应明确告知消费者该健身场所的租赁期限等信息。在退费方式方面,按消费者缴费原路径退回。
为了预防因冲动消费引发的退费纠纷,合同设置了7天冷静期。消费者自签署合同的次日起,有7天冷静期,冷静期期间,在未开卡使用健身服务的情况下,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企业对消费者退费申请确认后,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
合同还明确了违约责任。7天冷静期外,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一定的违约金,双方可以商定违约金的比例,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给对方造成损失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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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推广“预存宝” 入驻企业已超过440家
今年1月份,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农业银行(601288,股吧)推出了“朝阳预存宝”资金监管平台,由银行对经过平台流转的预付费资金进行100%监管,有效降低企业恶意卷钱跑路风险,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了具有朝阳特色的资金监管模式。
“朝阳预存宝”资金监管平台具备单用途卡发行管理、预收资金清结算、交易记录保存、预收资金余额、消费者信息查询等功能。商家将其全部预付费产品或者部分预付费产品接入“朝阳预存宝”平台,银行对经过平台流转的预付费资金进行100%监管。当消费者付款时,资金自动转入银行资金存管账户,只有当消费者在商家消费并现场核销后,银行才将当笔费用划转至商家结算账户。
6月13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科副科长李振先介绍,平台建立之初,只有48家企业入驻平台,到目前,已经有超过440家企业入驻了,涵盖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美发美容、餐饮,超市零售,洗染等行业。
“我们从去年开始试点,在征求一些企业的意见时,部分企业尤其是大型连锁企业,对资金监管平台还是很支持的。”李振先说,平台采取自愿原则入驻,为帮助入驻该平台的企业更好地发展,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还联系了美团、大众点评等平台,为上述企业免费打标,消费者在美团等平台搜索到上述企业时,可以看到该企业有“朝阳预存宝入驻企业”的标注。另外,入驻企业在向银行贷款时,也会享受到银行的优先政策。
为有效解决预付式消费退费难问题,朝阳区成立预付费清理整治专项工作组,多个部门制定了集中办公、要情会商、联合约谈等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预付费清理整治专项工作。2021年1至4月,朝阳区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19次,关停取缔无证机构16所,针对嗨学网、合联胜教育、百合佳缘、猿辅导等违法违规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累计1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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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构筑风险“防火墙” 设经营主体信息公示栏
今年1到5月份,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共接到各类预付消费类诉求3005件,占全局接诉即办总量(18356件)的16.37%。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建立了“主动治理未诉先办”长效机制,构筑风险“防火墙”。一方面加强对经营者的法规教育,另一方面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加强对预付式经营主体的管理,推进预付费经营主体信息公示制度。
在重点预付费经营主体的经营场所,设立信息公示栏,公示企业名称、经营场所租期、“加盟”“连锁”“直营”经营模式、投诉电话等信息,消费者还可以扫描“二维码”快速了解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据此谨慎选择预付式消费。
同时,在预付式消费行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指导经营者在销售预付卡券时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制作了“预付式消费风险告知书”,引导经营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主动履行风险提示告知义务,确保消费者知晓并认可服务章程和服务合同内容。
在强化信用约束方面,适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合同、广告、消费维权等重点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目前,已开展两轮次教育培训预付费企业抽查,其中6户主体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试点“小额预付费保证金先行赔付”制度,在重点商业综合体推行预付费保证金制度。商业综合体结合自身情况,与预付费的企业自愿签订相关合同,并对相关主体收取相应的保证金。当消费者遇到小额预付费纠纷或预付费“小余额”退费纠纷等问题时,经营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时,可由综合体管理方依据相关合同进行先行赔付。
从数据上看,1-5月,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处理相关预付费投诉的解决率和满意率,分别从2020年的59.08%和77.21%提高到现在的73.7%和85.37%。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