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6月1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近日,药明康德因股东“先斩后奏”减持价值近30亿元的股份,陷入舆论漩涡。
6月11日晚间,药明康德公告,当日收到股东上海瀛翊的《关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2021年5月14日至6月8日期间,上海瀛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药明康德合计约1724.9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减持总金额为28.94亿元。
公告称,在实施本次减持之前,上海瀛翊未提前通知药明康德,也没有提前15个交易日通过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履行公告等相关程序。此次减持后,上海瀛翊仅持有药明康德417.46万股,约占总股本的0.1419%。
上海瀛翊就上述违反承诺给出的解释是:相关工作人员未能意识到作为委托投票方,上海瀛翊在公司A股上市时已经作出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应适用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
该公司表示,已意识到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其对上市后减持公司股份事项所做之承诺,也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并就本次违反承诺的减持行为给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造成的影响,致以诚恳的歉意。
6月15日,药明康德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要求股东尽快制定必要和充分的补偿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上交所要求,股东上海瀛翊应当高度重视此次违反承诺减持股份事项,立即全面自查本次违反承诺事项的决策过程、责任主体和发生原因,核查股份减持内控制度的完备性及执行有效性,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避免此类违反承诺事项的再次发生。上海瀛翊应在3个交易日内提交自查报告,并根据自查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交所表示,公司应与股东充分沟通,督促相关股东建立严格的持股管理制度,遵守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严格履行各项股份减持承诺,做好权益变动相关沟通和披露。同时,核查是否有股东存在其他违规或违反承诺行为,并根据核查结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以来,药明康德股东减持较为频繁。其中,今年一季度,第八、十大股东均进行了减持,第四大股东陆股通也进行了减持。wind数据显示,2020年底,有133家机构持股药明康德,今年一季度末减少至112家。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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