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河控股(00498)公布,预期本集团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将取得股东应占溢利约1.88 亿港元,相对2020年同期的股东应占亏损约5.72亿港元。
公告称,预期溢利主要是由于以下各项的净影响所致:经抵销相关递延税项支出约1.03亿港元的持作买卖的股权及债务工具投资的公平价值收益约为8.56亿港元,相对2020年同期的公平价值亏损则约为2.24亿港元; 经抵销相关递延税项拨入约1.68亿港元及非控股权益摊占亏损约3700万港元的物业存货减值撇减约为4.36亿港元,相对2020年同期的减值撇减则约为1800万港元; 经抵销相关递延税项拨入约1.84亿港元及非控股权益摊占亏损约5100万港元的投资物业公平价值亏损约为1.73亿港元,相对2020年同期经抵销相关递延税项支出约 2200万港元及非控股权益摊占溢利约700万港元的公平价值收益则约为1800万港元。
此外,若干金融资产的减值亏损(主要为贷款及相关应收利息及应收联营公司款项)约为 2.52亿港元,相对2020年同期的减值亏损则约为1.66亿港元; 出售附属公司的除税后收益净额约为1.11亿港元,相对2020年同期出售附属公司的除税后收益净额则约为6100万港元;公司摊占联营公司的溢利净额约为1.02亿港元,相对2020年同期公司摊占联营公司的亏损净额约为9400万港元。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