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贸试验区三大片区:南沙新区、前海蛇口、横琴新区未来将会这样建!
近日,广东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征求《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意见通知。
征求意见稿提出,广东自贸试验区要以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为总目标总定位,建设体制机制创新、链接国内国际市场、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具体分工如下:
南沙片区:不断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航运、国际贸易枢纽功能,深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国际人才特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打造联动湾区、面向世界的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
前海蛇口片区:联动香港建设新型国际贸易中心、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中心、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提升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
横琴片区:加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推动粤澳两地规则衔接,构建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打造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新平台、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空间、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新示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高地。
2025年进出口总额预计达4000亿元
广东自贸试验区规划实施范围116.2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60平方公里;深圳前海蛇口片区28.2平方公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28平方公里。
具体目前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广东自贸试验区形成与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关、汇、税、融”制度体系,实现货物、资金、人员等资源要素更加自由便利流动,成为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在岸离岸两种业务、投资贸易金融物流等集聚融合的对外开放新高地;形成投资、贸易、资金、运输、人员从业自由,信息快捷联通的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区;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型国际贸易中心、大湾区高品质消费新中心、国际航运枢纽和我国金融开放创新试验示范窗口,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
征求意见稿要求,广东自贸试验区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全国自贸试验区领先地位。
到2025年,进出口总额达4000亿元,集装箱吞吐量达到3700万标箱;“十四五”期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金额400亿美元左右,全口径税收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十四五”期间,累计实际使用港澳资金额350亿美元左右,累计注册港澳资企业数量3万家。
现代产业体系初步成型
“十三五”期间,广东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形成了各具特色、多元发展的产业格局。
数据显示,2020年,广东自贸试验区实际利用外资79.36亿美元,超过全省的1/3;外贸进出口3412.8亿元,占全省4.8%;税收1119.42亿元;新引进34个世界500强项目;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全国自贸试验区前列。
分片区来看,南沙片区坚持创新驱动,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汽车、半导体及先进装备制造业加速发展,集聚发展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NEM(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累计设立高新技术企业475家,集聚200多家人工智能企业。金融和类金融机构稳步增加,落户金融和类金融企业6587家。国际航运枢纽功能持续提升,2020年累计开通114条国际班轮航线,南沙港集装箱吞吐量1721.68万标箱。商品车吞吐量达到116万辆,位列全国第二大平行汽车进口口岸。全国最大国际邮轮母港开港运营,邮轮出入境旅客量居全国第三。
前海蛇口片区以金融业为重点,打造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地。前海已成为全国最大的类金融机构集聚地,2020年底,累计注册金融企业44060家,占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企业总数的29.14%,金融业注册企业增加值占比达56.27%。稳步推进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中心建设,西部港区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全面提升国际中转、高端航运服务及国际供应链管理等综合服务能力,建成华南地区唯一集“海、陆、空、铁”于一体的现代化国际邮轮母港。注册科技型企业23644家,占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企业总数的15.63%。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和专业服务等四大主导产业增加值占全区的85.69%。
横琴片区聚焦特色产业,科技、金融、旅游等产业蓬勃发展。推动科技创新、特色金融、医疗健康、跨境商贸、文旅会展、专业服务等六大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参与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与中科院合作共建先进智能计算平台,设立了澳门4所国家重点实验室横琴分部,累计设立高新技术企业319家,省级创新平台22个,189家医药企业入驻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20家澳门跨境金融机构入驻,实有金融和类金融企业5620家,备案私募基金1373只,管理基金规模4021.89亿元。《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获批,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累计接待游客超过8000万人次。
打造金融开放创新示范窗口
打造金融开放创新示范窗口是广东自贸试验区“十四五”期间的重要任务。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东自贸试验区将立足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推动金融业进一步开放,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充分发挥金融开放创新试验示范作用。
具体包括三大方面:
一是促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
积极有序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推动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率先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落地,推进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业经营机构在区内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吸引国内外清算机构在区内落户,推进境内金融机构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交易。
深化资本项目管理改革试点。深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探索完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制度,推进本外币合一的全功能型跨境资金池业务。全面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稳步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探索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提升外债资金汇兑便利化水平。
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推进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跨境电商等贸易结算便利化。促进企业跨境投融资自由化,用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FT账户体系),鼓励区内企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积极探索区内金融机构参照国际惯例为港澳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创新发展流动资金贷款、国际贸易融资、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融资业务,争取国家支持区内优质科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外债。有序推进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和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支持区内金融机构在开展跨境融资、跨境担保、跨境资产转让等业务时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
二是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
支持金融机构跨境互设。进一步提升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证券机构在区内设立经营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区内设立资产管理、营运、研发、后援服务、数据信息等总部和经营机构。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参与广东自贸试验区创新型企业融资,鼓励区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赴港澳融资、上市。
促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共同设立发展基金,吸引内地、港澳地区及海外各类社会资本,为区内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区内银行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便利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人民币开展跨境双向直接投资。
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创新。
三是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探索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模式。推广运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核心企业,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符合其产业特色的供应链金融产品。搭建跨境经贸合作网络,支持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为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资、并购提供投融资服务。鼓励区内企业开展真实、合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支持商业银行依法依规为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提供便利的跨境结算和贸易融资服务。
提升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发展绿色金融,高标准建设广州期货交易所,发展完整期货产业链,吸引全球投资者和各类企业广泛参与,探索形成国际标准,打造风险管理中心,支持区内金融机构赴港澳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鼓励区内企业参与碳排放交易。支持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基金,规范探索开展跨境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绿色债券、绿色股权投融资业务,支持南沙申请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规范探索开展气候投融资业务。促进特色金融平台发展,推动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建成服务境内外客户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依托横琴“七弦琴”国家级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和深圳市知识产权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深化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推进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鼓励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创新成果在区内落地。
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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