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6月18日,鼎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于6月18日(交易时间后),鼎丰集团全资附属公司与福建中城创展城市开发有限公司订立该协议,据此,鼎丰集团已同意按代价收购而中城创展亦已同意出售相当于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目标股份。目标公司为景宁外舍古镇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城创展主要在中国从事投资控股,并无任何重大的业务营运。于本公告日期,中城创展由中城与鼎造分别直接持有51%及49%。中城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彼等均为中国政府机关,并共同间接持有中城约30%股权。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除中城创展是由鼎造直接持有49%外,中城创展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鼎丰集团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集团主要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包括:物业发展及投资及不良资产、股本投资及基金管理)、提供金融相关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快捷贷款服务、财务顾问服务、担保服务以及证券经纪服务)及商品贸易业务。
目标公司为鼎丰集团的联营公司,其主要在中国从事(其中包括)物业发展及管理。根据该协议,中城创展已同意出售而鼎丰集团亦已同意购买相当于目标公司100%股权的目标股份,当中不受任何产权负担约束。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为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其涉及一项名为畲乡古城(前称凤凰古镇)的商业发展项目。有关项目目前正公开发售,其于2021年5月31日的可供销售总建筑面积约为155,741平方米。
根据该协议,鼎丰集团须向中城创展支付人民币4.9亿元(相当于约590,361,446港元)作为目标股份的代价,其支付方式如下:人民币10000.13万元将以现金方式由买方向卖方支付;及人民币3.9亿元将以抵销中城创展目前应付鼎丰集团的债务的方式支付。
代价由鼎丰集团与卖方公平磋商后按正常商业条款厘定,当中参考目标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的未经审核经调整资产净值。经调整资产净值为人民币490,182,000元,其为以下各项的总和:目标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的未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约人民币486,604,000元;加约人民币3,578,000元,即独立估值师使用市场法为目标公司持有的该土地评定于2021年5月31日的市价估值人民币1,722,000,000元;减相关账面值人民币1,718,422,000元。
据了解,目标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的未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及资产总值分别约为人民币486,604,000元(相当于约586,269,880港元)及人民币1,800,935,000元(相当于约2,169,801,205港元)。
(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