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租赁(01606.HK)公布,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于2021年6月18日交易时段后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据此,公司作为出租人以代价10亿人民币分批次向承租人浙江大搜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购买本次交易租赁物,及出租人同意将本次交易租赁物分批次出租予承租人,租赁期为不超过48个月。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作为资产受让方与资产出让方浙江大搜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交易时段后)订立前次交易资产转让合同,据此,资产出让方同意把前次交易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前次交易租赁物所有权、应收租赁款债权及所有担保权益分批次转让给公司,公司同意分批次受让该等租赁物及相关权利,并向资产出让方分批次支付5亿人民币的转让对价,租赁期为不超过36个月。
融资租赁合同及资产转让合同乃由公司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公司与承租人(在前次交易中,为资产出让方)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及资产转让合同,有益于增加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策略。
(文章来源:财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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