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01513.HK)公布,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丽珠制药厂”)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丽珠制药厂生产的马来酸氟伏沙明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规格:50mg。
马来酸氟伏沙明片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医保发〔2020〕53号)乙类品种,适应症为:(1)抑郁症;(2)强迫症。
截至公告披露日,马来酸氟伏沙明片一致性评价已累计投入的直接研发费用约人民币707.35万元。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网站等数据库显示,目前除原研进口产品外,国内仅有丽珠制药厂持有马来酸氟伏沙明片(50mg)生产批文,暂无其他厂家申报临床或申报生产。根据IQVIA抽样统计估测数据,国内马来酸氟伏沙明片2020年终端销售金额约人民币2.37亿元。公司马来酸氟伏沙明片2020年度的销售收入约人民币1.71亿元。
(文章来源:格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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