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高科收监管函: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

财经
2021
06/22
16:30
亚设网
分享

首航高科收监管函: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

6月22日,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向首航高科发出监管函。监管函称,你公司2021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深交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2020年7月10日至11月27日,你公司合计有13,500万元的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普通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THE END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亚设网的观点和立场。

2.jpg

关于我们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