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青海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北京东方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注销的公告称,根据《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十八条,北京东方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完成注销报备。辖内保险公司各级分支机构应及时终止与该公司的保险业务合作关系,注销相关合作协议,同时收回已发放的各类单证,及时注销无法收回的重要单证并做好备案登记和公示公告,另外做好涉及该公司中介业务的保险消费者后续服务工作。
(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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