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东方证券发布公告,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收到中国证监会复函,证监会对两家公司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无异议。中信证券表示,基金投顾业务试点期限为一年,展业一年以后,将按照要求申请续展;东方证券则表示,待业务筹备工作通过验收后,将正式开展基金投资顾问试点业务。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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