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21年6月,中国用了不到三年的时间,就完成了国家提出的“2021年生猪生产恢复正常”的目标。
日前,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二级巡视员辛国昌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原定的生猪生产恢复三年任务目标已经提前完成。现在生猪生产进入供需平衡时期,养殖的高利润时代已经结束。
尽管在整个猪周期下,猪价出现由高到低的切换是一种必然,但养猪业对今年以来猪价连续20周下跌仍有些措手不及。这背后原因既有本轮猪周期在复产扩产中的特点,又有市场参与主体误判数据,对猪价盲目乐观的因素。
连续20周下跌
据农业农村部监测,截至2020年9月,能繁母猪产能连续12个月恢复性增长,连续4个月同比增长;生猪存栏连续8个月实现恢复性增长,连续3个月同比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9月,能繁母猪存栏3822万头,环比增长5.3%,较2019年12月增长24.1%;生猪存栏3.7亿头,同比增长20.7%。
生猪存栏量和能繁母猪存栏量连续增长,意味着生猪产能已经触底反弹,猪价已进入下行周期。当时农业农村部相关专家就预测,今后全国生猪价格将继续震荡下跌到当年12月份,虽然进入冬季腊肉制作季节,猪肉消费需求将呈现阶段性增加,带动猪价季节性反弹,但反弹空间有限。2021年,猪价将呈现前高后低走势,高点将会出现在春节前,下半年将会逐渐接近常年价格水平。
从2020年12月到2021年1月,猪价确实经历了一波上涨行情。2021年1月,猪价上涨至每公斤37~38元,局部地区甚至达到40元。正是这波回光返照的行情,影响了行业预期。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研究员朱增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虽然从2019年9月开始,能繁母猪存栏量就触底反弹逐渐回升,2020年加速恢复;从2020年8月开始,定点屠宰企业生猪屠宰量已经环比回升,2020年9月同比回升,但是当时猪价仍处于高位,导致养殖主体认为供给偏紧局面仍要持续。到2020年12月,由于冻猪肉流通受阻、鲜肉需求增加带动猪价季节性上涨幅度较大,这都给了国内市场生猪产能偏紧形势依然没有本质改变的假象。
朱增勇称,虽然官方持续发布生猪产能明显恢复的信息,但猪价处于高位时间较长,导致养殖主体选择性忽视官方权威数据,存在盼涨的侥幸心理。
受2021年猪价将继续维持高位这一预期的影响,养猪业开始大量压栏。在压栏比例上,一些地方达到一半以上;在压栏幅度上,标猪原本在200多斤出栏,会压栏到400斤、500斤,甚至600斤。
而今年春节过后至6月下旬,猪价跌跌不休。
布瑞克农产品(000061,股吧)集购网研究总监林国发认为,当前处于猪价下行周期的中前端,这一阶段出现如此大的跌幅,关键在于存在大比例的持续深度压栏,直接改变了市场上的阶段性供需关系。随着夏季的到来,“牛猪”如果继续压栏,会增加应激性死亡风险,养殖户也将被不断走低的猪价打击信心,开始不计成本抛售。
但从目前来看,生猪生产恢复取得了超预期的积极成果。据农业农村部监测,截至2021年5月份,能繁母猪存栏量连续20个月环比增长,同比增长19.3%,相当于2017年年末的98.4%;生猪存栏量同步增长,同比增长23.5%,相当于2017年年末的97.6%。一些新建和改扩建规模场计划在今年年内陆续投产,预计生产增长的惯性还将持续一段时间。
规模化养殖将成主流
值得关注的是,规模养殖户以及龙头企业,在此轮产能恢复中发挥了领军作用,特别是规模龙头企业抓住政策和市场红利快速扩张,而小散养殖户受疫情冲击、资金投入量大等因素影响,恢复速度比较慢。
朱增勇称,每次猪价波动都会淘汰一批竞争力差的养殖主体,不光是小散户,还包括一些养殖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不高的企业。
林国发称,今后即便是有养猪业巨头倒下,对于小散养猪户来说未必就是利多。在猪价上涨后,不切合自身情况和产业实际,大量压栏、盲目扩张的机会主义者,最终未必会有正向收益。本轮猪价暴跌,更多是清退大体重压栏、将生猪养殖当成“赌场”的部分养殖主体。随着生猪产能回升,2019年四季度至2021年上半年那种不计成本的扩张,或者盲目预期后期猪价上涨的压栏将成为过去时。
行业内也普遍认为,随着生猪产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型升级,养殖主体也必须适应产业和市场发展需求提升竞争力,规模养殖未来将占主导地位,中小散户成为有效补充。
其实,小散养殖户环保压力小,具有生产管理灵活和生产成本比较低的优势。参考过去几轮猪周期,自繁自养的成本不比大型养殖企业高。据养猪业内统计,一个猪周期下来,小散养殖户出栏的生猪平均每头可盈利300~400元。如果年出栏500~1000头,年盈利最低可达到15万元,最高可达到40万元。坚持长期养猪的小散养殖户,正因为可以收获可观收入,小散养殖户的退出及规模升级,才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与乡村振兴、农村经济以及产业发展息息相关。
在中国,大型养殖企业和适度规模家庭养殖模式均是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朱增勇认为,不同地区土地、饲料等资源,以及产业基础差异较大,也就适合不同的养殖模式。一部分地区更适合以适度规模为主体的养殖模式,这样不但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就业,也有利于乡村振兴和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小散养殖户与大型养殖企业并非对立主体,小散养殖户必须顺应产业和市场发展不断提升的要求,通过“代养”“合同养殖”等多种形式,与龙头企业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