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证监会出具复函,证监会对公司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无异议。浙商证券表示,公司将按照《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公司报送的试点业务方案尽快完成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相关筹备工作,并待通过验收后,正式开展基金投资顾问试点业务。至此第二批取得试点资格的券商已达7家,分别是中信、招商、国信、东方、兴业、安信、浙商证券。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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