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大连圣亚6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任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前期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组成了新的董事会和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不过,此次股东大会上表决的大部分议案,公司重要股东间的意见完全相左,并不一致,甚至有关系经营的重要议案被否决。
有市场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导致企业经营出现风险的多为内部矛盾,股东之间、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也会对公司运作造成障碍和影响,大连圣亚要想实现稳定持续发展,公司重要股东间也需要进一步的沟通和磨合。”
国资股东提名人选全部落榜
虽然在日前披露的年度报告中,仍被大连圣亚认定为控股股东,但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海湾投资)所提名的全部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在此次股东大会的表决中却悉数落选。
公告显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子平、陈琛、庞静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双燕、师兆熙、楼丹获得通过,与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毛崴、褚小斌、王立红组成新一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胡丹丹、董红果、徐秋桐、吕世民成功当选,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职工监事许诗浩和张胜久组成新一届监事会。
经记者与星海湾投资相关人员确认,星海湾投资所提名的吴健、付莹、朱琨、任健、张梁、慕长坤、杨美鑫几位候选人,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全数被否,也就意味着,大连圣亚的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构成成员中,并没有星海湾投资的提名代表。
由于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中没有一个提名代表,毫无话语权,星海湾投资也被前述市场人士笑称或许是市场上最“憋屈”的控股股东。值得关注的是,星海湾投资曾多次表态否认自己的控股股东身份。2020年底,星海湾投资曾发表声明,称所拥有的表决权已无法对上市公司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不再是大连圣亚控股股东,公司实控人也不是大连圣亚的实控人。不过,在2020年报中,大连圣亚认为星海湾投资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一直存在重大影响,其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未发生改变。
齐心合力才能同舟共济
公告显示,此次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前11项议案,有7项议案的反对票数和2项议案的弃权票数都是3094.56万股,与国资股东星海湾投资所持股数完全吻合。此外,由于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计划及授权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股东会上因未能取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的同意票,未能获得通过。
值得关注的是,在今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对年报及相关议案进行审议时,时任董事吴健和独立董事任建就曾对相关议案发表过反对或弃权意见。
此外,与股东大会上未能通过的有关对外担保的相关议案,在今年2月份和4月份召开的两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也曾连续被否决。吴健在一次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时曾表示担保方案应有明确的目标和目的,相关议案未说明相关子公司的融资目的和资金投向,甚至还允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担保总额度范围里内部调剂使用,容易引发经营风险、影响股东权利,因而投下反对票。时任独立董事任健认为存在新增担保单位担保事项尚不清晰等原因,也明确表示反对。
“不同于一般的议案表决,只要超过半数就行,有关公司经营重要事项的特别议案,需要2/3以上的同意票,此外,在涉及关联交易时,相关股东方还需要回避表决。”有不愿具名的律师向记者表示,投票权也是股东间相互制衡的一种手段,但在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问题上如果意见不一致,就容易导致相关运作陷入僵局,如果不能及时地妥善解决,将对公司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股东大会决议显示,除了关于外部董事和外部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两个议案全票通过外,其他议案均出现了较大数量的反对票,相关股东间在表决时意见截然相反。这或许也说明,公司的相关股东间在一些重要事项上,意见还远未达成一致。
记者注意到,历经去年的一系列风波,大连圣亚前十大股东名单已经发生变化,原来两个发起人股东迈克集团和神州游艺城经连续减持,截至今年3月末,已经完全退出大连圣亚前十大股东名单。
“危机带来变革,亦孕育契机。”在年报中,大连圣亚表示自新管理层进驻公司以后,以“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为经营理念,明确了以“公司利益至上”为原则,重新审视公司的战略布局。在做好产品的迭代和场馆升级,聚焦于做好现有场馆的经营,公司将逐步调整战略思路,努力实现由“重资产布局全国”到“轻资产品牌输出”的转变,积极与合作方沟通,审慎研究并妥善处理原有在建场馆、项目。
记者注意到,在拓展有关“夜经济”的经营项目后,近期大连圣亚还正在招聘假期兼职人员,以应对即将到来的暑期客流高峰。
“公司二股东磐京基金去年曾公开承诺十年内不主动减持,杨子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今年还曾进一步增持,星海湾投资作为国资股东,这些年持股也一直没有任何变化。”前述市场人士认为,重要股东间的和谐稳定对上市公司经营发展有很大影响,“同在一个船上”,股东间应多沟通交流,一起努力,共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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