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6月30日)夜间,中国恒大公告披露对房车宝投资协议中回购义务的修订事宜。公告指出,于该公告日,中国恒大、卖方及目标公司(其持有房车宝)及许家印先生,中国恒大的控股股东,已与相关投资方分别订立修订协议,据此将与相关投资方订立的投资协议中的回购义务进行修订。
投资协议的原条款将通过修订协议修改为,在相关投资方根据投资协定要求回购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时,中国恒大或其指定主体有权选择:(i)按照回购价格(即相关投资方支付的总对价的1.15倍)回购该投资方持有的全部投资股份;(ii)不行使上述回购权利,而由控股股东承诺履行回购义务并向相关投资方支付回购价格。
对于修订原因,公告中中国恒大表示,根据修订协议,若投资协议的回购责任产生,中国恒大有更大灵活性选择如何履行回购责任,公司董事认为修订协议的修订符合该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此外,公告披露涉及的相关投资方分别为:(1)深圳市明晟都灵商贸有限公司;(2)深圳市建惠投资有限公司;(3)深圳市建轲投资有限公司;(4)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5)TiséOpportunitiesSPC;(6)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7)嘉惠环球投资有限公司;(8)TopAssembleHoldingsLimited;(9)AdvancePowerInternationalLimited;(10)富乔鑫资本(香港)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中华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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