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风暴眼》出品
文|斯可
核心提要
1.2021年6月29日,加拿大卑诗省高等法院就是否同意在“孟晚舟引渡案”中引入从汇丰获取的新证据进行了开庭审理。
2.此次庭审华为提供了三个主要证据,分别是“汇丰高管知晓华为与Skycom关系的证据”、“汇丰内部系统的知道华为与Skycom和Canicula(Skycom的母公司)的关系”、“孟晚舟PPT并未被提交到汇丰高层做决策参考的证据”。
3.新证据的寻找并不容易,华为和汇丰的那次会面没有留下任何书面证据,而且在见面缘由上双方也各执一词。更让人怀疑的是,当时和孟晚舟会面的托马斯也已经从汇丰银行离职,消失在公众视野中,至今从未参加过一次庭审。
4.孟晚舟方律师提交的新证据显示,汇丰银行在决定与华为继续合作时,他们所依据的并不是孟晚舟的PPT文件,而是汇丰银行高管提交的一份风险评估报告。美方所声称的孟晚舟利用PPT文件欺骗了汇丰银行的这个说法站不住脚,说明美方撒谎了。
942天。
这是自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后,在加拿大滞留的时间。在此期间孟晚舟一直被软禁在加拿大的家中,24小时被监视,脚上要佩戴卫星定位电子脚镣、每晚23点后不得出门……多达18项的条件是加拿大最严格的保释条件,对应的保释费是1000万加元。
加拿大时间,6月29日上午10点,孟晚舟前往法庭参加庭审
今年以来,双方一直就一个关键证据—-“汇丰银行提供的文件”周旋,如今案件终于有了进展。2021年6月29日,加拿大卑诗省高等法院就是否同意在“孟晚舟引渡案”中引入从汇丰获取的新证据进行了开庭审理。
开庭持续两天,孟晚舟本人到庭参加聆讯,此次公开文件或成引渡案的一个重要节点。
1、以“欺诈”为名的双重犯罪
汇丰银行是孟晚舟事件的导火索,也是串起整个案件的线索。
孟晚舟事件,前前后后已经在加拿大法院庭审近10次,尽管庭审问题皆不相同,但最终都指向一个问题:是否引渡孟晚舟?
按加拿大的法律,被引渡首先要符合双重犯罪标准,即可引渡的犯罪必须是请求引渡和被请求的两国都认为是犯罪的行为。
也就是说,孟晚舟只有同时违反了美国和加拿大两国的法律才会被引渡。在有关双重犯罪的庭审前,孟晚舟及其律师团队胜券在握,在法院门口留下了一张合影,合影中孟晚舟和团队人员笑着对着镜头举起大拇指,也因此被外媒报道提前庆祝胜利。
但2020年5月27日的庭审却并非想象中一样顺利,在之前的庭审中,美方对华为的指控是违反“反制裁法”,即“华为违反伊朗制措施,通过子公司Skycom向伊朗出售部分被禁运的产品。”
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如何孟晚舟都不会违反加拿大的法律,毕竟加拿大早在2017年就废除了对伊朗的大部分制裁。
但是在法庭上,美方对孟晚舟双重犯罪的指控是“欺诈”, 指控华为在与汇丰银行的交流中,隐瞒华为与Skycom的关系,让汇丰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法案,遭受损失。
最终,加拿大法院宣判孟晚舟引渡案符合双重犯罪标准。
由此也就引出了汇丰银行在其中和美方的勾连。首先来看,指控中所说的华为与Skycom的关系是什么?
这一切要追溯到孟晚舟和汇丰银行亚太区全球银行业务负责人Alan Thomas(以下简称“托马斯”)见面的那天。2012年,路透社连发两篇报道称,华为伙伴Skycom向伊朗提供美国技术,华为因此陷入争议。汇丰作为华为的借贷方,考虑到可能的风险要求华为澄清此事。
2013年8月22日,孟晚舟和托马斯在香港中环国际中心的一家法国餐厅会面,餐厅环境优雅舒适,当晚双方沟通顺利,孟晚舟向托马斯展示了一个16页的ppt,澄清Skycom早已不再是华为的子公司,二者仅仅是合作关系。
没想到的是,这个用来澄清的ppt,后来却成为了制约孟晚舟的关键证据。
2020年1月20日,在卑诗省省高法院,有关孟晚舟是否双重犯罪的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美方在法庭上提供一系列证据,证明Skycom仍是华为的子公司,但是在给汇丰银行的PPT中,华为却说与Skycom没有从属关系,因此涉嫌“欺诈”汇丰银行。
而孟晚舟方则表示,“Skycom曾经是华为的子公司,但早在2009年就完成了切割,出售了股份,孟晚舟也退出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加拿大法院宣布双重裁决结果,认定华为存在欺诈行为,属于双重犯罪,至于是否引渡还未有定论。
双重犯罪的裁决对孟晚舟后续引渡案来说十分不利。
随后,孟晚舟律师以美方提供的证据不完整,故意在案件记录中遗漏重要证据为由,要求引入新证据。
《风暴眼》查阅判决书,按孟晚舟律师的陈词,美方提供的ppt仅是部分内容,存在误解。同时请求法院允许提供新证据证明汇丰银行以及其高管,对华为公司与Skycom公司的关系是知情的,不存在欺诈。
这也就是此次6月29日庭审的主要内容,法庭将根据双方陈述,决定是否允许或者允许哪几条内容作为下一阶段审理的证据。
据了解,此次新证据是华为和汇丰银行4月份在香港法院达成协议获取来的,即孟晚舟可向汇丰索阅相关文件。
对今年8月份开庭的“孟晚舟引渡案”来说,新证据的引入将至关重要。如果此次准许引入新证据,那在是否引渡的审理中就多一分机会,法院可能会认为美方引渡要求证据不足从而终止引渡,反转局面。但也可能会出现另一种情况,新证据在引渡案审理中不能推翻之前的判定,符合引渡条件,从而判决引渡。
2、蓄意已久的“构陷”,孟晚舟找寻新证据
可以看出,在这场交锋中,汇丰银行从始至终都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追溯其和各方的交集,可以看到很多不可思议的巧合。
汇丰银行坐落在香港最繁华的中环皇后大道,建设之初的名字叫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是伦敦汇丰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也是中国香港最大的注册银行,亚太地区设立约700多家分行及办事处。
《风暴眼》据可查记录,美国和汇丰银行最近一次大纠葛是在2012年。
2012年夏天,美国参议院常设调查小组委员会发布了339页的报告(《美国在洗钱、 贩毒和恐怖组织融资中的脆弱点——汇丰案例》,指出汇丰银行帮客户从墨西哥、伊朗、沙特等“最危险、最神秘的角落”转移资金。报告披露的非法交易约2.5万笔,涉及金额约160亿美元。
汇丰银行为此事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先是向美国政府支付了19.2亿美元的罚金,并与美国司法部达成为期5年的《延缓起诉协议》,随后被美方200-400位监督人员进驻摸底清查监管。
汇丰和孟晚舟的见面就是发生在监管后的第8个月,也就是华为提供ppt的那次。
2017年是5年《延缓起诉协议》的终止期,出人意料的是,美国在12月撤销了之前对汇丰的全部刑事指控。而在此之前的8月,汇丰单方面终止了和华为近20年的业务合作。
对此,美国和汇丰给予的回应是,“已经履行了延期起诉协议里的所有承诺”。但国外媒体BuzzFeed news的一篇调查报道中采访到一位汇丰银行前反洗钱高管,该高管在起诉协议期到期不久之后就离职了,他对美国撤销对汇丰银行的指控表示很吃惊,表示在监管期间该银行在香港的问题“基本未被触动。”
说回孟晚舟事件。
美方对汇丰银行撤销指控不久后,便是孟晚舟被扣押等一系列事件,而被美方作为核心证据的PPT也是由汇丰提供的。由此,种种巧合下,华为认为这是一场蓄意已久的“构陷”。
2020年7月24日,孟晚舟律师团队申请终止引渡程序,指责特朗普及其政府对引渡案进行政治干预。
在孟晚舟律师团队接连三次提出终止引渡后,加拿大法院法院法官在2021年4月21日,就孟晚舟的律师提出延期审理的请求作出裁决,同意延期到8月初审理。
这次延期审理给了孟晚舟喘息的机会,了解到其中的缘由后,她需要争取更多的时间去寻找新证据。随后孟方律师通过指控加拿大当局抓捕时程序滥用等,将引渡案由今年4月延期到8月。
新证据的寻找并不容易,华为和汇丰的那次会面没有留下任何书面证据,而且在见面缘由上双方也各执一词。更让人怀疑的是,当时和孟晚舟会面的托马斯也已经从汇丰银行离职,消失在公众视野中,至今从未参加过一次庭审。
3、庭审新证据,或能拨开云雾见月明
6月30日,为期两天的审理已经结束。《风暴眼》从可靠来源了解到了庭审的具体内容,此次庭审华为提供了三个主要证据,分别是“汇丰高管知晓华为与Skycom关系的证据”、“汇丰内部系统的知道华为与Skycom和Canicula(Skycom的母公司)的关系”、“孟晚舟PPT并未被提交到汇丰高层做决策参考的证据”。
观察这三个证据,一部分用来证据汇丰知情,一部分用来证明被美方作为核心证据的PPT并未影响汇丰高层决策,这两点可以帮助汇丰洗脱华为用PPT隐瞒欺骗汇丰的嫌疑。
此前美国提交的《案件起诉记录》称汇丰高层不知道华为和Skycom的关系,汇丰银行只依靠孟晚舟PPT及陈述进行风险评估,并做出继续与华为合作的决定。不过,在这次庭审中,孟晚舟方提供的新证据显示,汇丰银行在决定与华为继续合作时,他们所依据的并不是孟晚舟的PPT文件,而是汇丰银行高管提交的一份风险评估报告。熟悉案情的法律人士表示,美方所声称的孟晚舟利用PPT文件欺骗了汇丰银行的这个说法站不住脚,说明美方撒谎了。汇丰银行早已有足够的信息,而非只能依赖孟晚舟的PPT陈述,来评估与华为合作的风险,若日后汇丰银行因与华为的合作面临违规风险,责任在于汇丰银行自身的合规程序,与孟晚舟的PPT陈述没有因果关系。
法官在法庭上就知情问题询问检方(美方),“华为可能是他(汇丰)最大的客户之一,他却不熟悉自己管理的以及有关的华为各账户,即Skycom和Canicula的账户?”
美方对此的回应是,辩方(孟晚舟方)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能反映所有人对Skycom和华为的关系都知情,即使有人知情,也可能存在欺诈的情况。他们认为是否欺诈的关键在于“不是某位高管是否知情,而是汇丰的全球风险委员会的高级主管是否知情。”
庭审中,孟晚舟方还对美方的证据提出了质疑,认为其证据存在故意遗漏关键信息的情况。
除此之外,孟晚舟方还提出了两个反常的点供法官参考,第一个是,在引渡程序中,极少有被引渡人能够在“欺诈案”中可以强有力地挑战引渡申请国引渡理由的合理性,但孟晚舟的情况非同寻常(Unusual)。
第二个是,新证据是由汇丰银行提供,作为“受害人”的汇丰银行向所谓“欺诈”者提供证据,这也不符合常理。
实际上,Unusual(不寻常)的地方不止这些,从2018年扣押孟晚舟开始,此事就伴随着各种疑点。在凤凰网财经此前的报道《复盘孟晚舟案件:核心证据16页PPT首次公开 复杂程度像是看电影一样》中也对疑点做过总结,譬如,为何约见地点定位香港一家餐厅而不是华为总部?
另外,商务会谈讲究双方地位对等,而孟晚舟作为华为的首席财务官对应的应该是汇丰的CFO或者CEO,为何当时只安排汇丰亚太区的“二把手”来谈话?这种对谈相当于甲方老板和乙方副总监谈话。
还有,在美方的案件记录中指出,由于华为的欺诈隐瞒汇丰银行,从而使华为从汇丰获得了9亿美元的“高额”信用额度,汇丰银行的经济利益因此面临风险。但实际上的贷款额度仅有8000万美元,合人民币5.6亿元左右,掌握近千亿元现金流的华为,为何会为了5.6亿元的信贷额度欺诈汇丰?
好在,这些Unusual正在一次又一次的审理中被解开,真理越辩越明,拨开云雾方能见月明。
“忙碌把时光缩短,苦难把岁月拉长”,此次庭审结果预计在7月初裁定,孟晚舟引渡案将在8月3日进入裁定阶段,在引渡案上,法官将裁定引渡请求是否合法,如果认为合法,再由加拿大司法部长在今年下半年最终决定是否引渡。
依据过往的引渡案的法律之争,这将是一场持久战。华为加拿大公司则表示,“公司对孟晚舟的清白保有信心,我们会继续支持孟女士追求正义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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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笑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