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7月3日电(记者潘清)在纷繁复杂的证券市场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中小投资者如何行使股东权利、维护自身权益?由投资者保护机构启动的股东投票权“公开征集”近日首战告捷,为新证券法下投保机制完善提供了新的范例。
中国宝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宝安”)近日发布公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6月30日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5%,超过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议案获通过。
作为投资者保护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首次运用股东投票权“公开征集”方式,成功推动上市公司修改章程、删除不当反收购条款。
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宝安原公司章程中设置了公司被并购接管后对董监高进行高额经济补偿的条款,这一反收购条款妨碍公司治理有效运行,严重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限制股东选任董事基本权利的条款,也不符合公司法立法本意。投服中心曾于2017年向中国宝安发送股东函建议其删除不合理条款,但中国宝安未予回复和修改。
6月14日,中国宝安公告称将于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大股东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临时提案。投服中心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启动股东投票权公开征集,以推动中国宝安公司章程修订,助力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继6月17日向中国宝安提交公开征集报告书后,投服中心于21日晚间发布征集公告,并通过公开发声向市场清晰表明反对在公司章程中设置不当反收购条款的态度,呼吁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行使股东法定表决权。此举获得了中小投资者的积极响应。
中国宝安年度股东大会6月30日如期召开,投服中心出席会议并代委托股东进行投票。此次股东大会参与投票的股东及代表共3026人,代表股份约15.45亿股。其中中小投资者3019人,占出席会议股东人数的99%,所代表股份近8.47亿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2%,成为修改公司章程议案获得通过的决定性力量。
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表决结果表明,作为新证券法赋予投保机构的重要职能,公开征集将产生强烈的示范引领效应,激发广大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热情,从而使中小投资者逐渐成为优化公司治理的重要推动力量。
“小股东凝聚大力量”的首次成功实践,获得市场各方点赞。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远律师认为,中小股东持股比例低,且彼此之间缺乏联动,较难利用表决权对自身权益进行保护。投保机构从公益角度出发,用公开征集的方式集合广大中小股东,有助于形成合力,推动上市公司治理的持续完善。
经济学家周荣华认为,中小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维权意识和能力较为薄弱。首次投票权公开征集获得股民积极参与,表明投资者的“股东意识”正在逐步觉醒。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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