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向中南数据追讨第三期股权转让款 朗源股份收年报问询函

财经
2021
07/04
16:3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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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向中南数据追讨第三期股权转让款 朗源股份收年报问询函

7月4日,深交所向朗源股份发年报问询函称,公司于2020年11月向中南数据(广州)合伙企业出售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优世合计持有的湖北神狐时代云科技有限公司58.44%的股权,转让作价7,461.03万元,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款为三期按40%、40%和20%比例进行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应在湖北神狐股权过户登记至中南数据名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1,492.21万元应在2021年6月1日前支付。中南数据未按协议约定如期支付第二期款项,支付时间未定。截至目前,第三期款项仍未支付。


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中南数据多次延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原因,中南数据是否有足够支付能力完成本次收购,公司向其出售湖北神狐股权的决策是否足够谨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与中南数据达成第二期股权款延期支付且时间不限的补充协议、未向中南数据追讨第三期股权转让款的行为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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