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披露对金华银行定增事项的审核意见,同意金华银行定增申请。同时,审核意见针对金华银行股东人数情况、股东投反对票原因等要求该行补充说明。
据了解,金华银行此次拟定增11亿股,募资11亿元,用于增强资本实力。发行对象为19名机构投资者,其中,浙江金华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拟认购2.04亿股,金华市金投集团拟认购0.68亿股。
本次定向发行后,金华市金投集团及其关联方浙江金华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将合计持有金华银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12.61%,合并成为金华银行第一大股东。
在审核过程中,证监会发现金华银行定向发行说明书披露的股东人数与股份登记托管证明中的股东人数不一致。要求该行说明差异原因,并予更正。
金华银行将数据更正为:股东户数为1646户,其中法人股东72户,自然人股东1574户。总股东户数差异原因系自然人股东减少了1户,而非法人股东减少。具体情况为1名内部职工名下原有2笔股权,在股权托管确权时对其持有的股份进行了合并,故个人股东数减少了1户,股权托管变更手续已于2020年12月25日完成。
另外,金华银行国有企业持股数更正为1.92亿股,民营企业持股数更正为6.42亿股,数据差异系股东浙江通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其实控人情况由民营企业重分类为国有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股东大会上,金华银行股东对定增方案表决时,存在5.99%的反对票和3.75%的弃权票,证监会要求金华银行说明原因。
金华银行表示,该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高管带队走访、电话交流沟通等多种方式和60多家股东企业开展了较为充分的沟通交流,但由于企业自身发展状况不一,小部分股东参与增资意愿不强、增资能力不足或担心自身股权比例被稀释等原因,未能在投票表决中和其他股东企业达成一致意见。
(李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