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酱油企业ST加加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终审判决的公告显示, ST加加与优选资本合同纠纷终审宣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优选资本上诉,维持原判,即加加食品及其他被告无需支付优选资本此前的投资本金及相关收益。
据ST加加2020年5月12日披露的消息显示,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因与杨振、肖赛平、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加加食品合同纠纷事宜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包含加加食品在内的4名被告支付优选资本此前投资的本金2.78亿元及相关收益。
2020年12月24日,北京一中院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优选资本不服,于2021年1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件于2021年4月13日及2021年5月12日两次开庭。
7月6日,ST加加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30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案件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文章来源:贝壳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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