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回应VS陶虹遐发布公开信 “一致行动人”哗变?

财经
2021
07/09
00:3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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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回应VS陶虹遐发布公开信 “一致行动人”哗变?

7月8日,网络流传一封《致金科全体员工的公开信》,署名为陶虹遐。她是金科股份实控人黄红云的前妻。信中提到,“黄红云已单方面违背与我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之承诺条款,以其行为单方解除了与我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随后记者按公开信里公布的邮箱联系采访,自称是公开信发出方的人士回复表示,公开信系陶虹遐本人手机以短信形式发送,相关内容是陶虹遐的客观陈述。

这封信不仅将黄红云与前妻陶虹遐之间的矛盾公之于众。当日下午,金科股份股价下跌3.37%,报收每股5.73元。

7月8日晚,金科股份方面针对上述公开信发布声明,回应了免除陶国林和陶建职务的原因等,并称公开信中涉及的员工离职原因“言论不实”。

不久前黄红云与前妻的离婚股权财产分割才落地,现在“一致行动人”或生变。

公开信揭开“一致行动人”矛盾的冰山一角

早在2017年,黄红云与陶虹遐正式协议离婚,不过前不久曾因股权财产分割对簿公堂。

网传的公开信中,陶虹遐称“自2017年3月我与黄红云离婚以来,其百般拖延办理金科金控的股权拆分,直至2021年6月28日上午,方才完成相关股权拆分过户。然而,同日下午黄红云操纵金科集团,直接免除了我兄弟陶国林和陶建的所有职务。”

据悉,陶建为金科总裁助理兼招标采购中心总经理、陶国林为金科监察委员会主任。此前据媒体报道,二人是陶虹遐的胞弟,而且与黄红云和陶虹遐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目前他们均已离职。

对于《致金科全体员工的公开信》的真实性,据自称是公开信发出方的人士向新京报记者回复称,公开信系陶虹遐本人手机以短信形式发送,相关内容是陶虹遐的客观陈述,也是陶虹遐意见的真实表示。与此同时,陶虹遐将择机向媒体披露事件的始末及后续进展。

据公开信提到,“黄红云已单方面违背与我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之承诺条款,以其行为单方解除了与我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故从我向集团董秘张强发函开始,我将独立行使金科大股东的权益。”

这起离婚股权财产分割的纠纷浮出水面,还要从今年5月20日说起,黄红云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标的金额约3.7亿元。随后,金科股份发布公告证实,黄红云因财产纠纷,被其前妻告上法庭,起因是2017年黄红云与陶虹遐离婚后涉及的股权财产分割而引起分歧。

金科股份在澄清公告中还称,2018年7月20日,双方经法院调解并达成一致,将陶虹遐持有的金科控股49%股权所对应的股份(即3.72亿股)过户至其指定的主体,且上述股份已经于2018年7月质押至陶虹遐指定的个人名下。

但是4年过去了,相关股票分拆、过户手续尚未完成。究其原因,金科股份方面的解释是,此前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持公司稳定。

但是面对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压力,黄红云在此前的公告表示,其有能力且有意愿积极、快速推动金科控股将已质押至陶虹遐指定人名下的股票完成分拆、过户及相关手续。

2021年6月20日,金科股份发布公告称,黄红云与陶虹遐同意,将金科控股持有的约3.72亿股金科股份,转让给以存续分立方式设立的虹淘公司。由此双方离婚股权财产分割才算落地。

金科回应:免除陶国林和陶建职务是因两人多次旷工

7月8日晚,金科股份方面针对上述公开信发布声明称,公司免除陶国林和陶建职务并解除劳动关系,系基于上述两人多次旷工,且长期在外兼职、与他人合伙或入股办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等重要职务,公司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对其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作出的决定。

针对公开信中提及的“对金科部分员工进行威逼利诱,意图对陶建和陶国林进行栽赃陷害,目前已有大量员工因此被逼离职”,金科股份方面表示,这与事实情况完全不符。经核实,公司根据收到的举报线索,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对个别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访谈,既不存在威逼利诱、栽赃陷害的行为,也不存在大量员工因此离职的情形。

金科股份方面称,作为一家治理体系健全、内部控制规范,并建立了完善三会治理的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行为均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操纵的情形。另外,公司秉承诚信经营、合作共赢的理念,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合作伙伴,严格遵守与合作伙伴签署的协议,不存在损害合作伙伴利益的情形。

最后,金科股份方面强调,公开信中涉及的上述言论不实,严重损害了公司声誉,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黄红云实控人地位受威胁?

在黄红云及陶虹遐离婚财产分割之后,金科股份强调,金科控股、虹淘公司、黄红云、陶虹遐、黄斯诗仍互为“一致行动人”,股份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此前在金科股份陷入股权之争时,黄红云作为实控人的身份屡受威胁。“一致行动人”曾令其化险为夷。

金科股份的上述“一致行动人”,最早要从2017年3月31日说起。当时金科股份对外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和陶虹遐经友好协商,已办理离婚手续。同时收到黄红云和陶虹遐于当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双方约定,陶虹遐同意成为黄红云一致行动人,陶虹遐同意就自己及其在金科控股对金科股份行使股东权利之表决权、提案权委托给黄红云行使。这也意味着金科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由黄红云、陶虹遐变为黄红云一个人。

陶虹遐作为黄红云的一致行动人,在与融创长达4年的股权之争中,一起抵挡过“野蛮人”。众所周知,早在2016年,融创对于金科股份的动作不断。2017年1月,融创对金科股份的持股比例升至23.15%,成为第二大股东;2018年10月,一跃成为第一大股东。随后,黄红云与女儿黄斯诗结成一致行动人,最终夺回第一大股东之位。

面对难以攻破的“一致行动人”,去年4月,融创将大部分股权转让给广东弘敏。此时,黄红云终于松了一口气,站稳了实控人的地位。

双方联手赶走“野蛮人”之后,本以为黄红云作为金科股份实控人的地位坚不可摧,但是今年爆出的离婚财产纠纷,以及《致金科全体员工的公开信》,未来又将对黄红云实控人的地位带来怎样的威胁?

(文章来源:贝壳财经)

文章来源:贝壳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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