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金科股份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及股东陶虹遐的来函。陶虹遐发来《关于限期发布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函》,要求解除与黄红云一致行动关系。
公告显示,若双方就陶虹遐直接持有的股份(即占公司总股本2.49%的股份)解除一致行动关系,黄红云实际可支配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27.50%。黄红云与陶虹遐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解除一致行动人的手续。
7月8日,公司收到主要股东的书面文件,为保障和巩固黄红云对金科股份的实际控制地位,确保金科股份安全稳定发展,当黄红云对金科股份实际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小于等于 20.5425%的情况下,该主要股东将其持有公司 6%股份比例的表决权委托给黄红云行使,有效期为五年。
金科股份表示,黄红云与陶虹遐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文章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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