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支付集团控股(08613)及中国支付通(08325)联合公布,于2021年7月9日,东方支付集团控股(中国支付通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并由中国支付通于本联合公告日期持有其32.5%的权益)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东方支付同意透过配售代理按尽力基准以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07港元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配售最多1亿股配售股份。
假设东方支付全部已发行股本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至完成日期期间并无变动,且成功配售最多1亿股配售股份,则最多1亿股东方支付股份的配售股份数目相当于东方支付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9.09%。配售价较东方支付7月9日联交所收市价每股0.081港元折让约13.58%。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中国支付通为透过美雅持有3.25亿股东方支付股份的控股股东,相当于东方支付全部已发行股本的32.5%。
假设东方支付全部已发行股本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至完成日期期间并无变动,且东方支付成功配售、配发及发行最多1亿股配售股份,则中国支付通于东方支付的股权将由32.5%摊薄至约29.55%,相当于减少约2.95%。
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为675万港元。东方支付拟将自配售事项的全部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东方支付董事认为,配售事项提供以相对更具成本效益及省时的方式筹集更多资金的良好而灵活的机会,用于支撑其业务营运之需。东方支付董事亦认为,配售协议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配售价及配售佣金)属公平合理,且配售事项符合东方支付及东方支付股东的整体利益。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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