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程孟瑶发自上海
一起股权转让纠纷,牵扯出了十年前的收购“后遗症”。
近日,绿地控股(600606,股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集团)壮告五家公司,原由是绿地集团从其手中收购翡翠公司后,地方税务局向该公司追缴税费45103696.90元,加收滞纳金43605194.11元,并处罚款6677575.59元。
然而,这笔罚款对应的税务处罚行为是发生在绿地收购项目之前。
花了“冤枉钱”,绿地要讨回来。
十年纠葛
目前,翡翠公司由绿地集团持股95%,绿地地产持股5%,是绿地控股(600606.SH)全资附属公司。
乐居财经获悉,这起股权纠纷案中,五家被告分别为上海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公司),上海英达莱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达莱公司)、上海静安公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静安公司)、上海流讯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中富创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公司)以及上海沪中房地产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中公司)。
其中,静安公司、中富公司以及沪中公司为上海怡禾创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禾公司)的股东。怡禾公司是此次股权纠纷中的交易主体之一,不过,其于2013年2月22日注销。
这笔收购要回溯到10年前。
2010年9月,工业公司、英达莱公司、怡禾公司在上海市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翡翠公司95%股权及16152.75万元债权,资产评估报告显示,当时翡翠公司净资产为73,058.18万元。
一个月后,绿地集团支付了88477.2万元转让款,并获得了高档小区翡翠国际项目。
然而,接手翡翠公司不到3年,苏州市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对翡翠公司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进行立案稽查,向翡翠公司追缴税费45103696.90元,加收滞纳金43605194.11元,并处罚款6677575.59元。
公开资料显示,翡翠国际总共有790户,当时的物业管理费在1.75-2.3元/平/月之间,按照91007平的总建筑面积,2元/平/月的物业管理费来计算,三年时间绿地集团大约收取了6552504元的物业管理费,而这笔费用还不足以支付罚款。
此时,绿地集团发现,税务问题来自于2007年,翡翠公司与星隆置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隆置业)以合作开发土地为名,将土地转让给星隆置业,但是翡翠公司没有对获取的经济收益申报营业税及附加税款。
2014年9月1日,翡翠公司向苏州市工业园区地税局转帐了6677575.59元罚款,此时,翡翠公司已在绿地集团名下,也就是说,绿地集团支付了这笔罚款。
绿地集团提出,翡翠公司上述收到税务处罚的行为发生在2007年,即工业公司、英达莱公司和怡禾公司掌握股权期间,这笔6677575.59元的罚款应该由工业公司、英达莱公司、静安公司、中富公司以及沪中公司(以下简称:五公司)承担,同时五公司还必须向绿地集团支付从2014年9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承担诉讼费用。
而法院认为,从双方履行情况看,被告工业公司、被告英达莱公司和怡禾公司已经按约将第三人翡翠公司的全部账册等移交给了原告,也披露了第三人翡翠公司与星隆置业(苏州)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及相关的账目和收益等,绿地集团的诉求被法院驳回。
2019年2月28日,绿地集团再次提出上诉,同时追加了翡翠公司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提出“退货”诉求,要求五公司退还股权转让款7682216.84元,并以此为基数,自2014年9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支付利息损失,这一诉求未获得法院支持。
不过法院支持了绿地集团提出的另一诉求,即五公司向翡翠公司补足资产6,662,420.65元,并以此为基数,自2014年9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
然而故事到此还没结束,2021年1月,中富公司提出上诉,虽然被驳回,但绿地集团依旧没有收到五公司的赔付,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多渠道“回血”
其实,无论是6677575.59元的罚款,还是7682216.84元的“退货款”,对于总资产超1.4万亿、近三年净利润均超过110亿的绿地控股来说,的确是一笔“小钱”。
但绿地集团执着于追回这笔罚款,一方面或许是因为着实冤枉,另一方面或许与绿地抓紧回流资金有关。
7月5日,绿地控股与花样年控股(01777.HK)共同公告,绿地控股拟将全资子公司上海绿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花样年控股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富昌商业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为12.6亿元。同时,在物业方面,双方的合作将延续到2025年12月31日。
在此之前,绿地通过多渠道“回血”。5月13日,绿地控股在2020年度业绩会上表示,旗下有总价值超30亿元的四家酒店正准备出售;6月25日,绿地将旗下上海九龙宾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8.60亿元的价格出售给北京金辉。
2020年的年报显示,期内绿地酒店业务取得经营收入16.6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0.36%,对公司整体的贡献并不高。
6月21日,绿地控股第一大股东格林兰将3.7亿股份质押给信达资管,质押股数占所持公司股份的10.44%,占公司总股本的3.04%,按质押日收盘价5.46元/股计算,质押股票市值约为20.2亿元。截止发稿,格林兰累计质押绿地控股12.9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6.39%,占公司总股本的10.60%。
有分析指出,绿地控股作为大型国企,在资源获取、资金储备、产业协同和项目开发能力等方面都有优势,钱紧只是暂时。
公开信息显示,当前绿地控股与建行开展长租业务合作,推进绿地酒店的上市,并投资数字银行,通过拓展多方面的业务来补充资产。
2021年一季度末,绿地控股拥有货币资金899.3亿元,短期借款为290.47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400.38亿元,货币资金能够覆盖短期有息债务,无偿债压力。
目前,绿地控股现金短债比已超过1,“一条红线”转绿,较原计划提前了一个季度。管理层表示,年内再争取降一档,实现从橙档到黄档。
截止2021年一季末,绿地剔除预收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含受限货币资金)分别为83%、154%。
(赵艳萍 HF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