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控股(00295.HK)公布,2021年7月10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江山永泰、买方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其中包括)订立出售协议,据此,江山永泰连同其他相关卖方(视情况而定)有条件同意向买方出售项目公司(于中国合共持有7个太阳能发电项目)全部股权,总代价约人民币12.86亿元。
出售事项完成后,项目公司将不再为公司附属公司,而项目公司的经营业绩亦将不再综合并入公司的财务报表。
出售事项完成后,集团将继续就第一间项目公司、第二间项目公司及第四间项目公司的若干现有借款提供担保,直至解除担保为止。买方须于第一项出售事项、第二项出售事项及第四项出售事项(视情况而定)完成后90日内促使解除担保。
待进行最终审核后,预期集团将因出售事项而录得亏损净额不多于约人民币3.46亿元。公司认为出售事项将降低集团资产负债比率。扣除税项及交易成本后,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人民币14.99亿元。集团拟将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作偿还其现有债务。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于2021年7月12日上午九时正在联交所恢复买卖。
(文章来源:格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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