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得诱导用户消费:影响有多大?

财经
2021
07/12
16:42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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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意见稿提出,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不得以打赏排名、虚假宣传等方式炒作网络表演者收入。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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