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 实习记者李海颜)7月12日晚间,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发布关于同意哈尔滨联合农商行开业的批复,同意该行及分支机构开业。
批复显示,哈尔滨联合农商行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姚杰,机构住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南京路4437号。
哈尔滨联合农商行的业务范围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该行开业的同时,原哈尔滨市呼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哈尔滨市阿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哈尔滨市双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该行债权债务。
近年来,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速度正在不断加快。在过去的一个多月,已有山西广灵农商行、广西天峨农商行、广西大化农商行、黑龙江木兰农商行、黑龙江青冈农商行、云南巧家农商行、河南平顶山鹰城农商行等10余家有农信社背景的农商行获批筹建或开业。
(张洋 HN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