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公告,7月16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告知函,告知函称,紫光集团于2021年7月16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1)京01破申307号《民事裁定书》及(2021)京01破128号《决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相关债权人对紫光集团的重整申请,指定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紫光集团管理人。紫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直接影响,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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