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业务现场督导进行时!上海证监局抽中2家债券发行人现场检查,证监会17号令多次提及“现场检查”

财经
2021
07/16
18:35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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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上海,记者 刘超凤)讯, 债券业务现场督导进行时!

7月16日,上海证监局正式实施2021年上海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现场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最终产生了包括2家债券发行人在内的9家市场主体。上海证监局将对前述随机抽取对象开展现场检查。

债券业务现场督导进行时!上海证监局抽中2家债券发行人现场检查,证监会17号令多次提及“现场检查”

在IPO现场督导的经验基础上,监管部门启动了对债券申报项目的现场督导试点工作,4月份出台引导债券承销合理报价的专门性规定。在近期出台的第17号公告即《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中,证监会三处提及现场检查,包括分别涉及制度完善、强化主体追责,要求进一步扩大现场检查及督导面,强化主体追责。

“建立投行业务违规问题台帐,重点对项目撤否率高、公司债券违约比例高、执业质量评价低、市场反映问题较多的证券公司开展专项检查”,显然是17号文的一个特别重点,这也给项目撤否率高的投行敲了警钟。

9家市场主体被抽中现场检查

7月16日,上海证监局官网发布公告,正式实施2021年上海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现场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

上海证监局表示,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证券期货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现场检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海证监局按要求实施2021年上海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工作。

为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本次随机抽查公司名单和检查人员随机产生,采用“随机抽查软件”,在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现场检查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其中,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现场检查名录库的建立与完善,遵循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涵盖上海证监局参加上市公司现场检查的全部干部。

本次随机抽查最终产生9家市场主体,包括7家上海上市公司、2家债券发行人。上海证监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对前述随机抽取对象开展现场检查。

债券现场督导进行时

证监会已进行过多轮IPO现场检查,尤其是针对科创板、创业板项目。上交所借鉴科创板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工作的实践经验,已启动对个别公司债券申报项目的现场督导试点工作。

上交所相关人士表示,这次开展现场督导,是要严把债券入口关,推进上交所债券市场全链条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审核准入、日常监管、风险监测和风险处置的有机协同,推动债券市场平稳发展。

4月7日,中国证券业中证协发布了关于《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约束指引》),亦向债券承销机构祭出了“现场检查”的利器。作为引导行业合理报价的专门性规定,《约束指引》于5月7日已正式开始实施。

《约束指引》要求,承销机构应当建立公司债券承销报价的内部约束制度,加强承销报价内部管理。中证协将在报价低于内部约束线的项目中根据报价高低筛选相应承销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此前,根据现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已分别明确了上交所可以在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对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等监管对象实施现场检查。

证监会17号令再次提及“现场检查”

在不久前的7月9日,中国证监会刚刚发布第17号公告,即《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下称“该《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指导意见》中三处提到“现场检查”,分别涉及制度完善、强化主体追责等方面。

具体来看,《指导意见》第五条中提到“完善辅导验收、现场检查和现场督导制度”。即“坚持重要性原则,适时修改完善首次公开发行(IPO)现场检查规定、现场督导指引等,进一步明确检查督导标准,及时通报检查督导结果,提高透明度。建立债券审核注册环节现场检查制度。”

证监会还要求全面强化主体追责,加大监管问责力度。《指导意见》第十条中规定,进一步扩大现场检查和督导面,坚持“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对收到现场检查或督导通知后撤回的项目,证监会及交易场所将依法组织核查,坚决杜绝“带病闯关”行为。

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2021年上半年,主动撤回IPO申请的拟上市企业有104家,超过去年全年总数。IPO撤单企业主要来自创业板和科创板,二者占比超九成。

根据《指导意见》第十四条规定,证监会将推动建立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机制,对证券公司业务开展、质量控制和公司治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参考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奖优限劣”,对证券公司及项目实施分类审核、分类监管。尤其是对于执业质量差的证券公司,将加大现场检查督导力度,在增资扩股、产品业务创新等方面审慎对待。

IPO现场检查正常态化

1月29日,证监会发布《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规范了现场检查的基本要求、标准、流程以及后续处理工作,也压实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

随后,中证协组织了首发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检查名单第二十八次抽签仪式,被抽中的20家企业中17家企业撤回IPO申请,比例高达85%,其中创业板有10家,科创板有7家。

截至目前,今年以来中证协已进行了四轮IPO现场检查工作,其中1月两次,4月一次,7月一次。从开展频率上看,未来现场检查或将越来越常态化。

今年2月、3月,IPO撤单率明显增高。在投行人士看来,企业和中介机构担心现场检查后被追责,是紧急撤单的重要原因。

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2021年上半年主动撤回IPO申请的拟上市企业有104家,超过去年全年总数。IPO撤单企业主要来自创业板和科创板,二者占比超九成。

在现场检查的压力下,2-3月成了上半年IPO撤单的高峰期。撤单企业涉及40家保荐机构,保荐项目撤单排名前十的券商分别是中信证券(600030,股吧)(13家)、民生证券(8家)、华泰联合(7家)、国泰君安(6家)、招商证券(600999,股吧)(6家)、中金公司(5家)、中信建投(5家)、国金证券(600109,股吧)(4家)、国信证券(002736,股吧)(4家)和海通证券(600837,股吧)(4家)。

为了规范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现场督导行为,早在2月3日,上交所就制定了保荐业务现场督导相关规定,规定指出,现场督导发现因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导致发行人信息披露资料不符合真实、准确、完整要求,或者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监管措施或者实施纪律处分。

(张洋 HN080)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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