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晚间,天翔环境(300362)发布公告,收到深交所的《股票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维持对公司作出的股票终止上市决定,本决定为终局决定。
天翔环境股票将于7月1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首日,天翔环境开盘参考价为1.49元/股,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1年8月27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
因2019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且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天翔环境已于2020年5月13日起被实施暂停上市。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据2020年财报显示,当年天翔环境业绩扭亏为盈,但会计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根据公告,5月14日,因天翔环境提交的恢复上市申请文件不符合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深交所作出不予受理天翔环境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天翔环境触及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天翔环境5月17日晚曾发布公告,因公司未能提交保荐机构出具的恢复上市保荐书,深交所向公司出具了不予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和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文件。当时公司表示,后续公司将按照深交所要求申请听证,并在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听证申请和书面陈述及申辩等材料。
但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交所在2021年6月2日决定,天翔环境股票终止上市,自6月25日起,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
对于后续处置,深交所表示,自深交所作出天翔环境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1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天翔环境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若天翔环境提出复核申请且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自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天翔环境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天翔环境股票予以摘牌。
面对深交所终止上市决定,天翔环境并不想就此“认命”,继而于6月21日向深交所提出了复核申请,6月24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终止上市复核受理通知书。7月9日,天翔环境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境天翔环境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天翔环境破产程序。
但经过20多天的等待后,天翔环境依然难改退市命运,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2021年8月30日)深交所对该上市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此前,交易所方面提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基础性制度,对于净化市场环境、健全优胜劣汰机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义重大。深交所将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严格落实退市主体责任,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畅通市场出口,促进形成“有进有出”的良性市场生态,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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