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称,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召回计划。决定自2021年7月16日起,召回2018年7月7日-2019年10月30日期间生产的长城欧拉IQ电动汽车,共计16216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搭载的部分动力电池的一致性与BMS软件控制策略存在匹配差异。长期连续频繁快充后,电池性能下降,极端情况下可能发生动力电池热失控,存在安全隐患。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免费对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动力电池进行检测,并刷写适应工况场景的控制策略软件,必要时更换电池模组,以消除安全隐患。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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