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办、国办公开发布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中国资本市场迎来了对证券违法“零容忍”的高规格文件。文件发布后不久,相关监管部门的最新行动透露出不少值得关注的信号。证监会16日宣布,为落实上述文件,近日集中部署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打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办16起重大典型案件。目前,相关调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尽管证监会没有公布这16起案件的具体情况,但从案件的相关描述中可以分析出诸多线索。
这16起案件主要涉及四大类型,每一种都让市场深恶痛绝:
——严重侵蚀市场诚信基础,破坏信息披露制度严肃性的案件。包括通过虚构存货及贸易业务实施系统性财务造假,滥用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虚增利润,利用多种手段粉饰公司业绩等。个别公司屡次涉案违法,少数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为掩盖资金挪用组织、策划财务造假。
——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影响上市公司质量提升的案件。包括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等长时间巨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有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兑付票据,有的私刻公章以上市公司名义为实际控制人违规提供担保。
——严重破坏公平交易原则,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案件。包括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以市值管理之名,与私募机构、操盘方、配资中介等合谋,利用资金、持股优势拉抬公司股价;上市公司大股东获悉公司业绩亏损信息后提前卖出股票避损;个别上市公司多次在筹划重大事项时发生内幕交易。
——严重背离职业操守,丧失“看门人”作用的案件。包括上市公司相关审计机构单方面依赖公司提供信息,搞“抄账式”审计,未对舞弊风险事项执行充分的审计程序,甚至还与上市公司提前商定审计意见类型。
值得注意的是,在“零容忍”文件中,未来几年内证券违法“零容忍”将达到的具体目标已经明确,一项项“牙齿锋利”的制度、一套套跨领域的“组合拳”都将瞄准各种证券领域违法。这次专项活动就是证监会贯彻落实“零容忍”文件的一项重要安排。
透过上述案件描述,可以窥见未来证监会系统稽查执法的思路:一是聚焦重点在恶性财务造假、操纵市场、伪市值管理上;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即实控人、大股东;三是一案多查,对中介机构也同步追责。
可以预见,未来打击证券违法的铁拳也将越来越重。证监会表示,将坚决贯彻“零容忍”方针,集中调配稽查执法力量,创新调查组织模式,坚持全链条打击,坚持全方位追责,持续保持对证券欺诈、造假、“伪市值管理”等各类证券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执法震慑,净化市场生态。
据新华社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