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未获腾讯授权,实时拦截、修改数据
存在窃取用户信息、账户风险
安全隐患大,最好及时卸载
抢个红包也能开“外挂”?几乎每个人都有抢不上微信红包的经历,一旦失败,要么怪网速不行,要么恨自己手速太慢。你有没有想过,那些每次都能抢到红包的人,也许并不是“天选之子”,而是开了“外挂”。
【典型案例】
抢红包“外挂”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款“微信自动抢红包”的软件就因为外挂式功能被起诉。这款软件的开发和运营方掌上远景公司及提供下载平台的卓易讯畅公司,被微信软件开发者和运营者腾讯科技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近日,该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掌上远景公司开发并宣传、运营涉案软件行为虽未被明确列举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前三项之中,但应属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和第二条所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卓易讯畅公司系软件分发平台,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涉案软件由掌上远景公司自行上传并发布,卓易讯畅公司并未宣传涉案软件,并无证据证明卓易讯畅公司存在帮助他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观意图,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涉案行为自2016年1月持续至本案审理之时,持续时间长,下载量、用户规模较大。涉案软件在OPPO软件商店、PP助手、“豌豆荚”、华为应用市场、百度手机助手、酷派应用商店等安卓应用分发平台的下载量总计超过6747.6万次。掌上远景公司曾宣传该软件“累计用户达2000万,荣获中国开发者百强APP称号”。
最终,法院认定掌上远景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掌上远景公司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450万元及合理支出约25.4万元。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已生效。
【马上就采】
不用“外挂”感觉错过很多钱
郑女士今年58岁,虽然对智能手机的操作并不熟练,却是个抢红包老手,逢抢必中。她说:“我也是一步步摸索出来的,靠自己不行,还得靠外援。”她说的外援,其实就是抢红包“外挂”。
郑女士告诉记者,开始玩微信抢红包时总抢不上,“一看见有红包我就点,点进去已经没了!尤其是过年时,每个微信群里都在发红包,抢不上就感觉自己错过了好多钱。”
2017年,郑女士听朋友说有个专门提醒人抢红包的软件,她就让儿子帮忙安装到手机上。“安装了那款软件后,微信上有人发红包,软件就会发送消息通知,我就能第一时间知道有人发红包了,但有时候还是抢不到。”后来,儿子又给她下载了一个自动抢红包的软件,用一次就离不开了,“啥都不用管,钱就到账了,特别方便。”郑女士说。
郑女士的儿子小邓说,抢红包就像是在超市抢鸡蛋,都抱着占便宜的心理,“抢上了就高兴,觉得自己赚了,没抢上会失落,好像是自己亏钱了一样。”他认为,这类抢红包“外挂”正是瞄准了用户占便宜心理。
【警方观点】
有安全隐患最好及时卸载
西安一民警告诉记者,“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危及隐私、财产安全,网络用户应遵守软件使用规则。“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未受腾讯授权,却可以实时拦截微信客户端与服务器之间的传输数据,对微信客户端读取服务器回包数据进行读取、修改,进而实现自动抢红包、透视红包等相关作弊功能。这类软件能窃取用户信息,甚至能将账户内的钱转走,安全隐患极大。
据悉,2017年,江苏盐城建湖警方破获了一起制作并销售“抢红包外挂软件”的案件,全国有近60万用户购买下载该款软件,涉案金额近3000万。可见,“抢红包神器”软件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用户最好及时卸载。
律师说法
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专条
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北京市安理(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媛表示,“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改变了微信红包正常操作流程,破坏了微信拼手速抢红包的公平性和娱乐性,让没有使用涉案软件的用户对微信服务产生不满,损害微信商誉。另外,该软件开发、运营均针对微信,系不当利用微信软件的运营资源和竞争优势,扰乱了互联网环境中的市场秩序。
《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深圳掌上远景公司是“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的开发者和运营者,属于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应承担侵权责任。
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耀华认为,“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除了改变了微信抢红包的操作流程,损害其他手动抢红包用户的利益之外,还可能会监控用户微信记录影响用户隐私安全。企业要做好法律风险的识别和防范,避免侵权;消费者要尽量远离外挂软件,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继而产生经济损失。
赔偿数额计算标准的确定
有助于处理该类案件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薛舒尹表示,软件的开发商利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诱导消费者下载软件,对微信中未使用该软件的其他用户造成不正当竞争,此种手段确实是不正当的。但该“不正当”行为是否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里面的“不正当竞争”需要结合相关法条及理论知识进行定性。此外,明确赔偿数额计算标准有助于处理该类案件,也能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
按照民事侵权处理
对网络犯罪案件办理有重大影响
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瑾表示,本案按照民事侵权处理,而没有按照刑事犯罪处理,这一点很有意义。以往此类案件的软件开发者往往被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非法经营罪、侵犯著作权罪,面临少则两三年,多则五六年的牢狱之灾。本案案件可以用以指引罪与非罪的方向,对于正在办理的网络计算机类犯罪案件和着手开始申诉的网络计算机类犯罪案件有重大影响。 实习记者姚冰玖华商报记者卿荣波
网友热议
@Jane1555:早就知道这个软件,没下载过,嫌吃相太难看。
@V斌斌有礼V:我以前下载过这种软件,后来有些人私人转账不私下发,非要在群里发,就卸掉了,不然也太尴尬了。
@幽兰若水-:我现在才知道有这种软件,感觉自己错过了一个亿。
@闻到风的气息:这次再抢不到,就是我自己慢不能怪别人开挂了。
@偷影子的人啊:腾讯有啥损失,损失的不应该是没用外挂的用户么?
@Vincent14153214:450万是怎么算出来的?
@谁说不是呢:应该狠狠打击外挂。
@无题待解:那是不是有那种自动抢票机?这个能不能也治理一下?
(文章来源:华商报)
文章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