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晋商银行公告称,兹提述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及2021年6月10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委任郝强女士(「郝女士」)为本行执行董事及董事会(「董事会」)董事长。其董事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资格须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山西银保监局」)批准后方告生效。
本行已于近日收到《山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郝强任职资格的批复》(晋银保监复[2021]188号),据此,山西银保监局已批准郝女士关于董事及董事会董事长的任职资格。郝女士作为本行执行董事及董事会董事长的委任自2021年7月16日起生效。有关郝女士的履历详情,请参阅本行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的公告。
(文章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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