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欢瑞世纪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获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君艳女士、陈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欢瑞世纪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欢瑞”),以及公司第一大股东欢瑞联合(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欢瑞联合”)作为被执行人的诉讼事项,其执行标的金额约为6.4亿元。
公告显示,欢瑞世纪通过书面问询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后获悉,该诉讼事项系质权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的诉讼请求,目前各方还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详细情况将会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进行及时披露。
欢瑞世纪表示,上述事项为公司股东的诉讼,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尚未对公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该诉讼可能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或处置的风险。目前公司尚不确定上述被执行人可能被处置的股份数量。该项处置存在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的可能。
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文章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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