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杭州玉皇山路上,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行驶途中自燃起火,车上的魏师傅和其女儿琪琪严重烧伤。这辆电动自行车突然起火的原因是什么?此次起火自燃的电瓶车究竟是什么品牌?是否更换过电池?多个话题引发网友热议。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7月20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电动自行车起火相关调查报告: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车辆登记信息,涉事车主车辆系向上城区“满意车行”购买,品牌为CZYMH,型号为TDR1572Z,2018年11月14日首次上牌,车牌号为杭2670192,2021年4月6日变更为杭3548010。
调查报告显示,该品牌电动自行车由杭州迅驰雅马哈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驰雅马哈”)生产,2017年6月7日领取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证号为:(浙)XK16-002-00079,有效至2022年7月11日;2019年电动自行车由许可证管理转为CCC管理后,该企业委托无锡邦度科技有限公司贴牌生产。
关于涉事车辆电池是否发生故障,因现场未发现故障记录,有关情况正进一步更新。
7月19日,执法人员前往“满意车行”检查。该车行经营范围包括电动自行车销售等。目前,该行仍在销售CZYMH牌电动自行车,但无涉事同型号电动自行车(TDR1572Z)。检测人员对不同品牌型号的电动自行车以及该店销售的锂电池组进行抽检,后期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相关部门确定自燃原因后,继续做好涉事车辆深入调查。同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立即开展生产流动领域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涉事公司面临多方起诉
“高风险”多与产品不合格有关
根据工商信息,迅驰雅马哈经营范围包括:电动自行车组装生产,五金交电销售。
在其多项历史信息变更中,红星资本局注意到,2004年底,其主营范围从五金交电的销售,变更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组装。
公开信息显示,这家2004年6月22日注册成立的公司从2011年开始频繁被起诉。
据天眼查APP,该公司被标注有39项“自身风险”及6项预警信息,其中有多项与生产不合格产品或产品缺陷有关。
2015年,迅驰雅马哈因“生产不合格产品”被余杭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
迅驰雅马哈多次因产品责任纠纷和产品生产者责任被起诉,被法院判定“产品存在缺陷”等原因需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该公司还有大量买卖合同纠纷。
2011年,海宁市亨旺电气有限公司将迅驰雅马哈告上法庭,催讨货款,结果迅驰雅马哈未作答辩也未提供任何证据,被判支付原告近35万元货款。结果从2011年一直拖到2014年仍未执行,2014年8月迅驰雅马哈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16年,谢田与杭州迅驰雅马哈工贸有限公司等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涉事车辆存在产品缺陷,该产品缺陷与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关联,被告迅驰工贸公司应为本案的责任承担主体。最终裁判结果为:被告杭州迅驰雅马哈工贸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谢田人身损害赔偿款人民币40770.59元;
2019年,迅驰雅马哈再次因合同纠纷被黄岩天星车业有限公司起诉,催讨价款约18.5万元。
2019年11月,该公司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当前仍有3条限制高消费信息。
迅驰雅马哈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梅进,疑似实际控制人为寿佳宏,持股比例90%。
寿佳宏同时还担任湖州迅驰雅马哈电动车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总经理,该公司2011年1月10日成立,2013年12月18日即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但经营资格已被取消。
代工企业无锡邦度科技已被查封
曾因生产安全被处罚
根据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最新情况说明,该品牌电动自行车在2019年后委托无锡邦度科技有限公司贴牌生产。
如今,无锡邦度科技同样官司缠身。在(2021)苏0205民初3159号裁定书中,裁判结果为,无锡邦度科技被判冻结53.5万元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对车辆查封的期限为2年,对不动产查封的期限为3年,对银行账户的冻结期限为1年。裁判日期是今年5月27日。也就是说,该公司名下资产仍处于查封状态。
业内人士爆料:
一些电动自行车电池来源于汽车废旧动力电池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每年约发生2000起电动车火灾,而火灾的源头大都指向锂电池。
据AI财经社报道,业内人士透露,目前生产企业可以自己去市场上收购拆解的电池,用到自己的产品上,但缺乏对电池质量的检测。以电动自行车为例,“这是非常乱的市场,里面用的梯次利用电池,说实话就没什么品质好的。”动力电池资深人士罗进说,这正是电动自行车起火不断的原因之一。
所谓梯次利用,指的是将汽车退役的动力电池用在其他用途,如路灯、两轮电动车、低速车。据介绍,全国相当多的电动自行车电池,正来源于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汽车动力电池退役后,只要有梯次利用价值的,一些企业都会想办法去拆”,罗进表示。
如今,如何正确引导这些退役动力电池进入回收体系,成为中国电动汽车发展必然要解决的问题。
而关于废旧电池循环利用的问题,发改委等部门于今年7月7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中提出,推动废旧电池循环利用行动,其中既包括由工信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织,也包括培育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骨干企业。
(文章来源:红星资本局)
文章来源:红星资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