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00451)发布公告,于2021年7月21日,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江苏协鑫(作为卖方)、宜兴和创(作为买方)及该等目标公司订立首批该等购股协议。根据首批该等购股协议,卖方同意(其中包括)向买方出售各该等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首批该等购股协议项下的代价总额为人民币4.81亿元。
该等目标公司包括:阜宁鑫源、灌云协鑫、东海协鑫、沛县鑫日、徐州鑫辉、淮安鑫源、淮安融高、镇江鑫利、镇江鑫龙、张家港协鑫、南通协鑫、连云港鑫众、新沂鑫日、句容信达、南京鑫日及宝应协鑫。
该等目标公司合共拥有28座位于中国的已营运光伏电站,总并网容量为约301兆瓦。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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